人身安全保护制试点一年有余 北京无人申请保护令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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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安全保护制试点一年有余 北京无人申请保护令
2010年01月21日 15:34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禁止在受害人经常出入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禁止骚扰跟踪受害人……”这些在西方影视剧中经常出现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其实早已进入我们的法律生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于2008年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专门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措施一章,明确法院可以以裁定的形式采取民事强制措施,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拒不履行裁定的,法院可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告知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制度虽已在北京市崇文法院等3家城区法院试点1年有余,但至今尚无一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许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并不知道,他们可以借此保护自己和子女以及特定亲友的人身安全。

  回顾

  “分手暴力”

  催生保护令

  2008年8月,我国第一道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江苏省无锡市崇安法院根据受害人陈某的申请签发。该裁定禁止作为丈夫的被申请人许某殴打、威胁妻子陈某。这对夫妻曾因婚后未孕离婚,后来在亲友的劝说下复婚,生下一个女儿。但陈某产后仅半年,许某就对她实施家庭暴力。法院的人身保护裁定下达后,许某再也没有打骂陈某,两个星期后双方调解离婚。

  专门审理离婚案件的崇文法院法官徐静告诉记者,在目前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受害人人身安全受威胁、精神受控制的情况。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出现,则变事后惩罚加害者为事前保护受害人。这一变化就源自于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下称《指南》)。

  解释

  打电话写信发邮件

  都可被禁止

  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一些国家早已有之,其目的是预防暴力发生,而不是证实暴力存在,所以签发保护令的条件并不高。在美国,如果法官认为暴力发生的可能性超过51%,就可以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则是警方的第一要务,在保护令送达给施暴者之前,警方一般会采取巡逻等措施保护受害人。

  徐静法官介绍说,《指南》中有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内容不仅实现了与国际司法的接轨,而且迈出了中国司法全新探索的步伐。

  《指南》规定,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内容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200米内活动;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敏解释说,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利和控制,加害人可以通过各种方法使受害人产生恐惧,屈从其意愿,从而达到控制的目的。因此,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并无固定的禁令内容,跟踪、打电话、写信、发电子邮件等都可被列为禁止的行为。

  现状

  人身保护令

  北冷南热

  从2008年6月开始,北京市的崇文、海淀、东城3家城区法院率先在涉及家庭暴力的婚姻案件审理中适用了该《指南》。徐静法官介绍,从2008年6月至今,崇文法院受理了64件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至今未接到过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也未作出过此类裁定。

  而南方一些省市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试点工作纷纷扩大试点范围,湖南省高级法院就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

  截至目前,全国试点法院已发出43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裁定的自动履行率非常之高。至今只出现了一起违反裁定的情况。这起案件中,女方因家庭暴力提出离婚,在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后,男方仍带人持刀前往女方所在地进行威胁。当110民警接报到达现场后,女方出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告知民警,她的丈夫已经违反了法院裁定,从而使其人身及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护。

  建议

  反家暴立法

  收入人身安全保护令

  同样存在家暴,为什么北京无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方面是由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个新鲜事物,实践中有法院对于如何签发保护令,如何执行保护令,保护令是否会得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等问题都存有疑虑,另一方面是因为有的试点单位认为,在目前基层法院工作压力过重的情况下,签保护令会进一步增加工作量。

  而陈敏认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职能部门没有突破过去的观念,仍然认为家庭暴力就是一般家庭纠纷,家务事不宜过多干涉。民警出警往往只劝解,不做笔录。陈敏告诉记者,其实在《指南》中明确规定:法院应当监督被申请人履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同时,法院应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抄送辖区公安机关,函告公安机关保持警觉,履行保护义务。公安机关拒不履行必要的保护义务,造成申请人伤害后果的,受害人可以以公安机关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追究相关责任。

  据透露,全国妇联准备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对反家暴提出立法建议,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经被吸收到建议稿中。如果该立法建议获得通过,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一批反家暴的举措将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服务

  如何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分为两种,紧急裁定有效期15日,长期裁定有效期3个月至6个月。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诉前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应当在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之后15日内提出离婚诉讼。逾期没有提出离婚诉讼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动失效。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是受害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裁定,无需交纳任何费用。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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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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