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女子闯红灯抓伤交警 耍无赖致市内严重堵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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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女子闯红灯抓伤交警 耍无赖致市内严重堵车
2010年01月27日 10:52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南阳市一名闯红灯的女子抓伤了值勤交警,结果因“妨害公务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昨天,不少网友在称赞交警“最帅”的同时,也对该女子的行为是否构成“袭警”展开了热议。

  【事件】闯红灯女子抓伤交警

  29岁的张某,是南阳一家电器公司的员工。据当地媒体报道,1月19日15时左右,张某骑电动车走到南阳市人民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时,因闯红灯被几名协管员阻止,并要求她停车接受处罚。张某拒不接受,并出言不逊。

  黄伟是南阳交警五大队民警,闻讯赶过来劝阻,张某当时动粗,伸手朝黄伟的脸上、手上乱抓,导致黄伟脸颊两侧、手上都被抓出数道血痕。

  黄伟称,他当时刚接班,刚好看到该女子不但不听劝,还用肩膀不断挤撞一名年轻的协管员。他过去准备将两人分开,并说着“有话好好说”,那名女子转而攻击了他。

  黄伟介绍,当时看到围观市民纷纷指责那名女子,他怕大家动手打她,便不顾自己的伤情,急忙将女子劝到警亭内保护起来。

  【进展】交警被称“最帅”

  现场市民在接受调查时,均称交警“连手都没有抬一下,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有一位中年人说,那警察小伙子相貌英俊,更可敬的是受伤了还不忘保护伤人者,是南阳最帅的交警!

  此后,南阳“最帅”交警的美誉在网上和市民中传开。南阳市市长穆为民也作出了批示:向我们“文明执法、履行职责、甘于奉献”的交警同志致敬!1月24日,南阳市公安交警支队党委作出决定,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向黄伟同志学习的活动,并为其申报个人三等功。

  据了解,33岁的黄伟患糖尿病已7年,妻子下岗多年,父母的生活也很艰难。

  【处理】女子涉嫌“妨害公务”

  事发当天,黄伟和抓人女子张某,均被带往宛城公安分局建设路派出所接受调查。警方认定,张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并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因其尚在哺乳期,随后被取保候审。

  建设路派出所一位负责人介绍,该所办案民警当天下午和晚上进行了大量详细的调查走访工作,对当事人双方和目击证人的证言证词做了笔录,并详细咨询了分局法制室,他们是依法办事。

  这位负责人说,事发后,该女子造成了事发路段长时间交通堵塞,并在群众中引起了很坏的影响。

  【热议】上升为刑事案件是否合适

  张某抓伤交警被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后,再次引发了网友热议,议论的焦点为“究竟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网友“ny九月十日”称:女子的行为固然不对,实施批评教育即可,个人认为没有上升到触犯刑律地步,怎能实行逮捕!公安的这种做法,背离了交警黄伟善意对待女子的精神。普通群众处于弱势,更需要保护的是群众,而不是动辄上纲上线、杀鸡给猴看地简单粗暴处置群众。

  一位匿名网友说,就这个事件而言,发生的原因是女子闯红灯,属于轻微的违法,而从伤害的角度,黄伟本人也就是被指甲挖破了皮,而且事件很快就得到了解决。这不是一件可以上升到袭警、妨害公务罪的严重犯罪行为。所以,对该女子的惩罚措施,不宜太重。

  另一位匿名网友提出了相反意见:别说抓流血了,推一下也算袭警,袭警就是重罪,这事要在别的国家处理得还要重,警察是维护法律的,你连警察都敢打,法律的尊严何在?如果警察都可以用“指甲”挖而不用负责任,请问谁还愿意去管违法的事?

  网友“二月风666”列出了妨害公务罪的法律条文,“说有罪吧,也像,阻碍公务了;说没罪吧,就这事,还真没啥罪,这么大点事,给点医疗费,算了”。

  【律师】主张以治安案件定性

  律师党元林说,从该案的情节看,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有点过重。就像盗窃罪有数额限制一样,并不是所有小偷偷了东西,都会被认定犯盗窃罪。

  党元林律师认为,如果是初犯,张某抓伤交警一案以治安案件定性较为准确,通常的处理是行政拘留、罚款、赔偿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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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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