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拼车”悄然流行 律师提醒要签详细协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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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拼车”悄然流行 律师提醒要签详细协议
2010年02月03日 15:08 来源:长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前段时间天气寒冷,上下班成了件苦差事。公交太慢、打的太贵、买车太累……不少人开始研究找人拼车。既舒适、省钱还能认识新朋友。而眼下春节将至,拼车更是成为一件时尚的事。但是,游走在方便出行和非法营运之间的“拼车”,是否可以风行?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寒冷天气催生“拼车族”

  1月27日早上7点30分,家住龙华社区的麻先生出门准备开车上班。他将自家的哈飞轿车开到小区口后,并没有急着开往单位,而是停下了车。此时,正值早高峰,来来去去的公车上已是人满为患,好不容易来了一辆亮着“空车”灯的出租车,也早在几十米之外就被数拨人“盯”上。

  几分钟后,从小区里走出来一位男士,直接打开车门上了车。之后,哈飞便加入了一眼看不到头的车流当中。上午8时,哈飞开进唐钢大院稳稳停好,麻先生和另一位男士一起,说说笑笑走进单位,准备上班。

  “头几天天气太冷,每天都零下20多度,开车上下班都觉得受罪。”麻先生说,“正好我一个同事没有车,坐公交又不方便,所以我们商量了一下,干脆拼车好了。”

  近一个月下来,两个人一算,还真是既省钱、省力又环保。麻先生告诉记者,每个月自家的车都要花费几百元。这样一拼后,费用足足省去一小半。

  春节“拼车”更成时尚

  在百度上,搜索拼车,能够得到37800000篇结果,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在找人一起拼车。在唐山贴吧中,更是有不少人张罗着过年要拼车回家。其中不但有从市区回各县区,还有从唐山赶回保定、天津、北京过年的外地人。

  “本人无车,寻找在唐山工作的保定有车者拼车回家,价格面议。”类似这样的帖子在百度唐山贴吧帖子搜索中随处可见。

  “拼车是一种很有乐趣的事。”市民李女士说,“寻找新的‘拼友’,就是寻找新的朋友,而且还能省下一大笔费用,挺划算的。”李女士坦言,拼车并没有像一些人说得那样麻烦,“大家合的来,则拼;合不来,就分,自由自在”。她的几个“拼友”,如今都已成了好朋友。

  律师提醒:拼车切记签合同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拼车出行”由于缺乏规范,一直游走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有偿拼车该还是不该,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唐山市正一律师事务所赵新来律师。

  赵新来表示,目前我国没有专门就拼车问题制定法律,对拼车的内涵和外延并没有界定,拼车是老百姓通常的叫法。拼车确实很普遍,也存在如拼车是否属于营运行为,是否允许不顺路以及非上下班高峰时间进行揽客、拼车?收费数额如何确定?这一系列问题都急需明确。但是,拼车这种行为既节省能源、又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整个社会,所以不应禁止这种行为。

  同时赵新来律师也表示,拼车是一定要注意签订拼车合同,以免发生纠纷后不好解决。“拼车双方应当订立搭车协议,对拼车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并以书面的方式确定,如拼车的时间、数额、解除、特殊情况的处理如加班、车辆故障时拼车受到影响、车内是否允许吸烟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约定,以免发生争议后无解决的依据。”赵新来律师说,“在合同中还要写明,拼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财产损失应当进行特别约定,以免事故发生后缺乏依据。同时,还要对拼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应当进行约定,但需要注意,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赵律师还提醒广大“拼车族”,在拼车过程中,拼车人除车辆自身保险外,还应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以免发生事故后,车辆自身保险的赔偿限额可能无法满足赔偿需要,而车主也没有能力赔偿。作为拼车人,还应注意拼车的车况是否适应安全乘运的需要,司机是否有驾驶资格,以及驾龄长短,司机是否有饮酒等不利于交通安全的不良嗜好,是否有违饭交通规则的记录和习惯等等。

  “拼车只适合同一单位的同事或者邻居之间进行,不应到车站、码头、商场等场所揽客拼车,更不能从事类似于出租车的营运活动。”赵律师表示。(燕赵都市报记者 田林 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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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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