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进入2010年以来,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太原市就发生了7起侵害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案件,造成12名民警和1名协勤不同程度受伤。
据太原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孟庆祥透露,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处理违法人员10名,以阻碍执行职务行政拘留2人,以妨害公务罪刑拘8人。
7起袭警案致12名民警受伤
2010年1月5日11时许,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小店二大队七中队民警韩某,在对一辆越野车违法占道行为进行纠正时,被越野车驾驶员李建国殴打。
同样的情形,在半个多月之后再次出现。1月23日13时许,交警张某在寇庄西路执勤,正在给违章停放的车辆贴罚单时,被嫌疑人范某殴打。
进入2月份,太原市更是连续发生5起阻扰民警执法、殴打民警的事件。2月1日,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盘查时,巩某、周某拒不配合,并对两名执勤交警进行殴打。三天后,太原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民警在杜儿坪矿查扣一辆违法安装警用报警器的轿车时,车主叫来亲属多人围攻执勤民警。
此后,太原市几乎每隔三天就出现一次民警执法时被殴打的案件。
2月19日14时许,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迎泽二大队民警赵某、李某在迎泽大街南海街口处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警情时,驾驶员时某不但不配合检查,反而对两名民警拳脚相加。3天后,太原市一名民警在派出所值班室内被打伤。
2月25日,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柏林一大队一中队组织民警在南内环西街千峰路口查缉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3时50分许,民警曹某、协勤员李某在检查一桑塔纳轿车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涉嫌酒后驾驶,便要求王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同车人员贾某叫来10余人对民警进行殴打。
行政执法民警受侵害案件频发
侵害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案件频发,并非太原一地所独有。太原警方分析,此类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大多针对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侵害的是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派出所民警和交警,都是在民警接处警、调解纠纷、约束酒后滋事人员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等执法过程中发生。
据了解,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民警在执法时,其人身不容受到伤害、人格不容侮辱和侵害等。
“但是近年来,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遭到诸多挑战。”孟庆祥说,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受侮辱、诬告,甚至遭到不法分子暴力抗拒、围攻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民警的身心健康,而且是在挑战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警方希望群众理性对待执法
综合太原市今年以来发生的7起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太原警方分析发现,这些案件的绝大多数当事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在公安民警对其依法实施管理时,往往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威胁,于是对民警出言不逊,或动手撕扯,阻挠执法。
孟庆祥说,群众如果认为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问题,可以通过合法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和途径行使监督、申诉、控告权利;如果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执行纪律存在异议,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检、督察部门及时反映。但希望群众理性对待民警执法。法制日报记者 王斌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