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有盲区 农村成过期药倾销重灾区——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监管有盲区 农村成过期药倾销重灾区
2010年03月11日 17:57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安徽省灵璧县乡村女卫生员宋之芳在孕妇苗珊(化名)多次请求下,为苗珊打了一针16年前生产的堕胎药,致使苗珊死亡。

  灵璧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宋之芳有期徒刑10年,宋之芳不服提出上诉。日前,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宋之芳有期徒刑5年。

  致命的“文物级”堕胎药

  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妇苗珊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生命竟会终结于一剂堕胎药。

  在苗珊的家人看来,妇女做人流手术并不是件多大的事情。“杀只鸡补补就看得很隆重了,要是赶上农忙时节可能都不要休息。”当地人告诉记者。

  不过,这次,苗珊却因为这件“小事”丧失了生命———她遇到了一个“无畏”医生和一针可以作为“文物”的药剂。

  2008年,在剖腹产生育了两个女儿后,苗珊再次怀孕,但是鉴于此时她的体质已是很虚弱,所以决定做人流手术。

  对于苗珊来说,当地的乡村医生宋之芳很自然地成为了她的首选———既省功夫又省钱。

  宋之芳在当地算得上一名知名度很高的医生,从1980年开始在灵璧县大庙计划生育服务所从事人流、上环、接生、取环等项工作,1985年8月29日取得个体行医许可证,1998年12月30日取得医士资格。

  为了得到宋之芳“妙手”的帮助,苗珊还多次带礼物到宋之芳家中要求做人流手术。

  2008年6月11日,宋之芳给苗珊打了一针1992年以前生产的堕胎药“利凡诺”。

  当日下午,苗珊在家中太阳能热水器下洗澡10多分钟后打哆嗦,晚上开始发烧。次日凌晨4时许,苗珊因发烧、腹痛被家人送至宋之芳家中,一测体温已是40.5度。宋之芳给其注射安比、吊双黄连、洁霉素等药,中午引产一女胎后,又给其吊一瓶氨基酸。但是,苗珊仍感到身体不适,家人又将其送医院抢救。

  在灵璧县冯庙卫生院抢救半小时后,苗珊于6月12日17时死亡。

  据知情人透露,为苗珊注射过期药,宋之芳可能是出于“赌一把”的心理,因为,打针后她一再嘱咐苗珊回家后有情况及时联系。

  在宋之芳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后,6月18日,苗珊的尸体被火化。

  2009年8月31日,在灵璧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宋之芳家人再次赔偿3万元,苗珊家人表示谅解。

  2009年9月17日,灵璧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宋之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宋之芳不服,以其仅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量刑太重为由,上诉至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之芳及其辩护人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鉴于宋之芳是应苗珊多次上门要求为其手术,也未牟利,归案后认罪、悔罪,且积极赔偿苗珊家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苗珊家人谅解,建议合议庭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情况下,可以对宋之芳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这一建议,并于近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处宋之芳有期徒刑5年,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农村使用过期药“不是新鲜事”

  “这应当不是宋之芳第一次使用过期药,只不过这次出了状况。因为在农村使用过期药并不是新鲜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县级医院医生告诉记者,农村和个体诊所通过购买一些不会致命的过期药品以达到降低成本留住患者目的,“像做人流,个体医生的费用可能就是看一次感冒”。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任何药品都可能产生过敏反应和毒副作用,但是,一些药毒副作用看上去不大,很可能造成人们对过期药处置的放任,导致过期药流向农村。这位县医院的医生说,一个稍微有点常识的人也不会傻到把一支整整过期16年的药品注入病人体内,况且还是一名医师,“如今单纯指责卫生员的职业道德缺失或者是深究当事人责任都是于事无补的,也是无意义的。因为这个悲剧不是一两个人的错,悲剧出现后,我们急需要做的是,知晓广大农村的药品安全状况以及百姓能否吃上‘放心药’等问题”。

  根据以往调查显示,当前一些农村医疗卫生院中并没有严格的进、存、销管理制度,所以很难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一些卫生员为了赚钱,不顾行业道德销售过期药也是屡见不鲜的。农村药品安全体系不健全还直接催生出了“二手药”贩子这一黑心的行业。他们通过“改头换面”,“整容术”瞒天过海,已经形成了回收、包装、销售的“黑链条”,手段也多样化。

  “药品回收者将药品卖到农村、卖给诊所后,诊所经营者会将印有失效期的外包装进行拆除,将药品进行零售。这样,患者就无法知道自己所买的药品是否是过期药。”一位了解内情的业内人士指出,农村之所以成为过期药的倾销重灾区,一方面是由于费用和交通的原因,农村就医多是散在乡村个体诊所,另一方面的原因则在于,农村是监管的盲区。

  “按照相关法律,私自收购药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现在仍有少数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从事药品收购活动,广大市民也缺乏对药品回收的认识。”合肥市民程希武告诉记者,不时有收购药品的人到他所居住的以及周边的小区收药,沿街也能看见设摊回收药品的人,药品回收制度不健全,无疑给过期药品发放了通行证。

  采访中,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说,由于担心遭到打击,药贩子非法回收行为越来越隐蔽,增加了相关部门的监管难度。现在,有的药贩子通过手机短信、网络进行非法药品回收,包括城管、食药监等部门在缺乏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很难对其进行查处;另一方面,有些市民贪图小利,也为药贩子非法收售药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翻阅药品管理法,记者发现,法律只规定了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单位不得使用过期药,对家庭过期药的处置是空白。

  业内人士认为,药品回收制度亟待完善,法律应明确对违反有关规定回收或处置过期药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从根源上阻断过期药品再流入市场。

  案外人语

  “注射16年前过期的堕胎药致人死亡事件,不仅仅是单纯的药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人的问题。”在一家县级医院工作的王克告诉记者,农村医生人才缺乏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改善,老的乡村医生没有知识更新,对病和药根本无法诊断、用药,患者上门先凭感觉打针、挂水、吃药,不行再转到大医院,贻误患者诊疗时间;年轻的学医人则根本不会回到农村。

  “因此,必须建立年轻医生先到农村就业创业的机制,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区。”王克说。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胡从发对此持相同的观点。他认为,应当将鼓励年轻医生下乡就业创业纳入新农村建设内容,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扶持,从而在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农村的医疗问题。记者 李光明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