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了解到,一男子因涉嫌抢劫、强奸被呼和浩特市托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了解,2009年5月20日凌晨,托县呼大线58.5公里处路西某饭店内发生一起抢劫、强奸案:店主石某某与女朋友吕某某在店内熟睡时,突然有人破门而入,对他们进行威胁,抢走了他们的手机、金银首饰及现金335元,还强暴了吕某某。随后,犯罪嫌疑人在现场排便后逃走。
案发后,托县公安局经过缜密调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经查,薛某某是吸毒人员,无固定住所。警方在多次抓捕无果的情况下,对其上网追逃。今年2月,薛某某被宁夏铁路警方抓获。民警在对薛某某进行审讯的过程中,他只供述了抢劫犯罪事实,拒不承认强暴吕某某的犯罪事实。民警将薛某某的血样送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物证鉴定中心DNA室检验比对,技术结论鉴定为:案发现场遗留物与薛某某的血样认定一致。在铁证面前,薛某某承认了自己实施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北方新报 王宇婷)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