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链娃"之父还要生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凸显监管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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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链娃"之父还要生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凸显监管难
2010年03月22日 10:4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月12日,程传六(左)在家中和儿子金蛋逗着玩儿。本报记者 吴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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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链娃”之弟去世后,其父程传六坚称要再生一个,再度引起社会关注。对此,本报邀请有关专家和政府部门,针对程传六一家的父母的生育权、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以及监护资格、未成年人利益等问题展开讨论。

  今年2月初,房山良乡黑摩的司机程传六因“铁链拴儿”吸引了社会关注,“铁链娃”金蛋得以顺利入学。3月11日,程传六出生仅11天的幼子金虎不幸夭折。

  3月18日下午3时30分,程传六从京蓼打工子弟学校接回金蛋,一家人在出租屋内看电视。程传六仍然坚称,大女儿金红丢失了,警察找不回来,“我得补(生)一个”。至于生下来怎么抚养的问题,程传六表示“到时候再说,过一天算一天,以后的事情谁也想不着”。

  律师张计全表示,杨彩虹应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既然杨彩虹不能结婚,应不享有生育权,政府可以采取强制节育措施,不过,人民大学副教授王水雄称,强制方式应尽量少用,以免进一步影响杨彩虹的病情。

  针对程家不具备足够的抚养能力,王水雄副教授表示,目前,孩子有监护人的,政府部门就很少介入救助,这要引起重视。

  讨论

  执行节育 能否强制

  程传六与妻子杨彩虹是非婚同居,杨彩虹患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疾病。他们先后诞下4名孩子,其中大女儿丢失,两个孩子夭折,如今只剩下铁链娃金蛋。程传六不同意做节育,又不具备抚养条件。当生育权与计划生育发生冲突时,法律或者政府部门该怎么办?政府可否强制执行节育措施?

  王红(化名):北京一家青少年法律援助机构相关负责人

  不能强制 需监护人申请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对不自觉落实的怎么办,目前没有规定。但从立法条文来看,该法没有规定政府可以事先强制节育,这意味着政府就不能采取这样的措施。

  目前的合法应对措施有两种:一是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可以进行附加行政处分,其他单位可以进行附加纪律处分。

  但是,对程传六案件没有特别好的解决方案。目前对金蛋的母亲,最紧要的是找到其家人,因为程传六与其没有结婚,不是他的监护人,不能替她做任何决定。如果找到金蛋母亲的监护人,再看是否能做通工作,让监护人申请为其做节育手术。

  张计全:北京市亚奥律师事务所

  可以强制 于己于社会均有利

  如果杨彩虹患有精神类疾病,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宜结婚。但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实践中以下两种人不宜结婚:一是处于发病期的躁狂、抑郁型精神分裂症者;一是重度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者。这两种人无行为能力,不可能履行婚姻的权利义务,而且所患疾病极有可能遗传给后代。

  所以,杨彩虹应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既然杨彩虹不能结婚,她的生育权不受法律保护;当她的生育权与我国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相冲突时,应当限制杨彩虹的生育权。

  我个人认为,政府可以采取强制节育措施,对于精神病人还有整个社会均有利。

  王水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

  不宜强制 会伤害当事人

  还是少点强制。一般而言,国家福利保障越差,家庭自主性更强。目前流动人口很少受到国家的保障,他们负担所有生儿育女的成本,他们对生育权有一定决定权,也是合理的。

  从程传六角度来说,他现在只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也有可能死亡,对程未来没有保障,他想再生一个的想法很正常。而妇女精神异常,如果再做绝育,可能对她精神更有伤害。

  房山计生委相关人士

  无法强制 处罚难以进行

  因为杨彩虹有精神病,而对程传六,道理很难讲进去,所以希望他们节育很困难。

  如果他们一心想再生孩子的话,我们也拦不住,没有强制措施,而对这样的家庭,也没有办法处罚。

  讨论

  无力养娃 如何救助

  如何避免金虎一样的命运,即家长不同意孩子被人领养,而自身又没有能力抚养,政府可不可强制执行,将他们的孩子交由其他人或单位领养。政府目前是如何监管监护人对儿童的监护是否到位?类似于程传六家庭的孩子,我国的有关儿童福利政策是否完善,存在哪些问题?

  王水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

  社工首先介入 然后政府再管

  一般孩子有监护人的,政府部门都很少介入,这一块应该引起重视,政府部门现在关注较多的是残疾儿童、女性儿童的教育权利。

  即使想介入,把他们生下来的孩子承担起来,政府也没财力和条件去做。这么多流动人口,不够现实。

  目前来讲,涉及的法规政策也很少。最好能够像香港那边学习,能够调动社工、社区组织的关心,再由政府部门介入,孩子由政府或者委托第三部门来管,

  目前,包括对流动人口的这一块儿,儿童福利政策是很大的问题。北京目前对非户籍人口的孩子基本上不管。就算孩子本身父母有问题,即时父母监管不到位,基本上也不管,但应该管起来。

  王红(化名):北京一家青少年法律援助机构相关负责人

  先由政府监管 再找收养家庭

  就程传六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建议未来的立法中要考虑增加这样的规定:如果父母被证明对某一个未成年子女没有监护能力,也没有其他亲属愿意做监护人的,那么政府应该提请法院审查父母对其他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资格。法院认为他们没有监护能力的,该父母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应由国家监护,由政府为其重新寻找收养家庭。

  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再回到本案,问题就更容易解决了。政府可以向法院提请,认定程传六对其未来所生子女缺乏照顾能力。虽然不能强制其绝育,但是,对于其未来所生子女的安置,政府却有了法定的权利。如果生了孩子不归自己,相信程传六也就没有那么大的积极性了。

  张计全:北京市亚奥律师事务所

  父母能够抚养 政府不宜救助

  政府采取强制措施,让别人领养他们生育的孩子,自然不可行,因程传六毕竟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但是,由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一种必要的帮助应该是可行的。

  从整个社会公平的角度看,应当不鼓励类似行为。

  事实上,政府无法监管监护人对儿童的监护是否到位。我国有关儿童福利政策目前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房山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相关人士

  未经家长许可 孩子不能领走

  房山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相关人士此前曾表示,程传六开黑摩,他有经济收入,可以维持家庭生活。如果要领养他的孩子,必须要征得孩子家长即程传六同意,才能为孩子联系青少年救助机构。

  流动人口应该一季度给原籍寄送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稽查表。可是,现在没有人去寄送这个表格,原籍地管理不上,现居地无法管理。

  ——重庆市垫江县计生委 

  北京市民政局只负责有北京户口的市民的生活救助。对于程传六一家,只有他回到原籍才能享受救助政策。

  ——北京市民政局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林阿珍 实习生 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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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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