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兴宁公安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打击犯罪的“铁拳行动”,从3月15日到20日,该分局兴宁派出所连破3起敲诈勒索、街头抢夺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中,一名男子为了替女友索要青春损失费,邀来同伙向女友的前男友勒索了2万元钱,男子和同伙“潜伏”了两年多,后刚一露头即被警方抓获。
3月12日,兴宁派出所刑侦中队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潜伏”两年多的武鸣籍犯罪嫌疑人梁某突然在长堽路某小区内出现。中队长覃明立即带领侦查员对梁某进行24小时伏击守候,最终于15日下午2时许在小区大门口将梁某抓获。
经过4个小时的审讯,梁某供认,他在2008年1月伙同罗某、甘某等5人,在友爱立交桥下向受害人陆某勒索了2万元钱。当晚8时许,侦查员根据梁某提供的信息,在民族大道某小区内将另一嫌疑人罗某抓获。16日零时许,嫌疑人甘某前来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梁某、罗某、甘某等3名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
据梁某交待,他们对陆某进行敲诈勒索,是为了替他的女友甘某索要青春损失费。
梁某说,2008年1月,他认识了在三秀菜市旁开发廊的甘某,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甘某称之前曾与家住南宁郊区的陆某谈过恋爱,但陆某隐瞒了已婚的身份,她得知后极度悲愤,想借机索要一笔“青春损失费”。于是他便找来罗某等4名同伙,谋划着把陆某叫出来,狠狠敲一笔钱。
2008年1月的一天,甘某打电话约陆某出来见面。当陆某开着面包车赴约时,埋伏在周围的梁某等人趁机上车,挟制住陆某。随后,几人开着陆某的面包车,带着陆某从南宁到武鸣后又折回南宁,要求陆某筹4万元钱,算是对甘某的青春补偿。
陆某拿不出那么多钱,梁某等人又改主意,让陆某打电话给朋友谎称出了交通事故,需要2万元钱急用。陆某不敢违逆,乖乖给朋友打了电话。梁某拿到2万元钱后才放了陆某。第二天,陆某向北湖派出所报了案。
梁某交代说,两年多前干完那单敲诈勒索案后,他和同伙就解散了,各自过起“潜伏”生活,他和女友甘某也很快结婚成家生子。一年多后,梁某以为自己早已脱离警方视线,于是邀约同伙罗某做起了出租车司机,不料很快即被警方发现。
3月20日下午,一名男子在南宁市朝阳广场的公交车站台当街抢劫金项链,被巡逻的便衣民警当场抓获。
当天恰逢周六,朝阳广场人流如织。下午4时许,当兴宁派出所的便衣民警巡逻到北宁街附近时,突然听到有人高声呼喊:“来人呀,抢东西了!”民警循声望去,只见一名身着白色上衣的男子正朝北宁街巷子逃窜。
民警应声追赶,追出大约50米后在钻石广场一侧将男子抓获,并从男子手中缴获一条铂金项链。随后,失主从警方处领回了这条价值约4000元的铂金项链。
兴宁派出所民警提醒,每逢周末,都是朝阳广场一带盗抢案件的高发期,大家要看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最好不要把贵重物品集中放在包内。 (记者 李丽 通讯员 丁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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