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3月31日电 (梁超 胡雪梅 刘龙泉) 眼看刑期将满可望出狱,却因在服刑期间不守监规,不听管教,经常恶意伤人,代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日前,代某因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又被判处了8个月的有期徒刑。
2009年2月19日,代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依法被羁押在四川宜宾长宁县看守所,同年8月19日被长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代某在服刑期间,在监室内因故对同监室在押人员余X、罗XX、王X、刘X进行殴打,经监管干警和驻所检察人员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在监管场所造成很坏影响,严重地影响了监管秩序。为坚决打击“牢头狱霸”,有效规范监管秩序,长宁县公安局对代某以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进行立案侦查,长宁县检察院对代某予以批准逮捕并依法提起公诉,长宁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违反监规,多次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遂作出以上判决。(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