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员工挪用124万公款获刑9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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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员工挪用124万公款获刑9年
2010年04月12日 15:38 来源:荆楚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从随州检方获悉,本报去年10月4日至8日连续追踪报道过的“小人物导演惊天大案”一案中的被告人张某,因犯贪污罪已被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现年35岁的张某,原系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2006年3月至2009年6月3年间,他利用在个贷科、归集科工作的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重复支出等手段,频繁、疯狂贪污公款124.58万元,并在赌博、买彩票及个人消费中将之挥霍一空。

  曾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俊贪污公款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另外,法院还认定张某有自首情节。 (楚天金报) (记者蒲哲 通讯员张永光、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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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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