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开车顶女工飙155米致死续:肇事者严重醉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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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开车顶女工飙155米致死续:肇事者严重醉驾
2010年04月21日 13:48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这处路边的监控,记录下了陆某肇事的过程。郭小川摄(图片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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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发生小纠纷,如东县东信典当行老板酒后顶着一位女工开出155米,致使女工严重受伤抢救无效死亡,19日,本报报道此事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这次惨剧也再次引起人们对酒后驾车、对人性良知的思索。记者昨天获悉,经过对肇事者陆某的酒精检测,确认其为严重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醉酒标准的两倍之多。经过警方努力,事发地的监控录像也被调出,监控画面也证实了陆某所驾轿车顶着死者和自行车疾速前行的过程。

  声讨:网民怒斥肇事者

  昨天下午2时,记者发现,两天来,本报报道被各大网站连续转载,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等全国135家主流新闻网站将此报道挂在显著位置。此事后果之严重、情节之恶劣,引起了全国众多网民的一片愤激。

  在腾讯网上,近万名网友发表了400多页的评论,11万多名网友表示对此事表示愤慨;在网易网上,本报报道一度成为点击量最大的新闻,37万多名网友对此表示关注。新浪网上的网友评论已超过一万条,成为昨天热评排行的第一名。

  记者发现,在众多网站上,大量网友对肇事者表示出一致愤怒和谴责,认为肇事者的行为“惨无人道”,“行为如此猖狂,情节相当恶劣,天理难容!!”“惨绝人寰啊,不管什么原因肇事者都不值得同情!”“无视他人生命,应受法律严惩”……林林总总的评论中,充斥着网友们愤懑的情绪。众多网友认为,陆某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交通肇事逃逸,而是恶劣的故意杀人。

  由于陆某事发后逃离现场,一些网友对他是否真的喝了酒抱有疑问。“撞的时候没有饮酒,为了推托罪行,先叫老婆顶一会。一看还是不行赶紧喝点酒,就说酒后驾驶。这样罪过就轻了!”但网友“青山秀水”认为,“不管是酒后还是案发后喝酒,他都是故意杀人而不是交通肇事,最起码也是肇事在前,而后故意杀人,前因与后果的发生存在行为的主观故意。” 不少网友表示:“请不要让酒后驾车成为故意杀人罪开脱的借口。”

  检测:肇事者严重醉驾

  记者获悉,陆某归案后,如东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办案民警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取陆某血样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据南通市公安局检验表明,陆某当晚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63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醉酒标准的两倍之多,系严重醉酒驾车。

  昨天,如东县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姚学宏告诉记者,据目击者反映,陆某和死者申某发生第一次碰撞后,再次驾车顶着申某继续行驶。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一细节,警方还在寻找更多的目击证人,争取将材料做实,以使案件定性更加准确。

  针对网友关注的“陆某是否案发后再回家喝酒以减轻罪责”的疑问,姚学宏予以澄清,他说,案发后,警方很快对陆某喝酒的饭店进行调查,酒店老板证实案发前陆某确实饮了白酒。

  据悉,从去年以来,如东警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查处酒驾、醉驾行动,特别是4月1日新规实行以来,查处更加严厉。据分析,陆某也许担心自己醉酒驾车被警方扣分和拘留,才铤而走险、不计后果地发动汽车,顶撞着申某开出了155米后,继续逃离现场。

  监控:记录肇事者发飙过程

  在案发的如东县城掘港镇南闸大桥北侧,有一处监控探头,昨天警方已将事发时的监控画面调了出来。姚学宏透露,由于陆某顶着申某行驶的路线在马路东侧,而监控探头对着马路中央,因此从监控画面上只能看到一个角落。但所显示的画面也基本证实了目击者所描述的案发过程。

  记者获悉,案发时,监控画面上出现了陆某所驾驶轿车的汽车灯光,灯光在桥尾停留了约20秒,这和目击证人反映的双方第一次发生碰撞后,在桥尾停留发生争吵相吻合。随后,画面显示汽车灯光开始移动,画面中汽车左侧前轮下出现部分申某的身体和自行车。随着汽车快速行驶,监控画面还显示出沿行驶路线,死者与地面摩擦产生的鲜血带。

  如东交巡警负责人说,通过视频资料、现场勘查和目击者,基本锁定了陆某的肇事过程。“目前犯罪嫌疑人自称当时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我们要把证据材料做实做充分,即使犯罪嫌疑人‘零口供’,也要让他受到法律的严惩。”该负责人说。

  南通大学商学院讲师、律师孟锋认为,如果当时在桥面上,陆某确实停留之后再撞人,他的行为可以认定涉嫌故意杀人,至于他是否酒后驾车不影响其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记者 郭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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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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