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4月21日电(记者 汪恩民 实习生 倪幼杰 通讯员 龙轩)温州一团伙在上班高峰时段假扮为搭车一族,以拼车为由,将在公交站台候车的单身女子骗上车,然后四人合力“导演”一场“丢失钱包、检查钱包、乘机盗窃”的骗戏。日前,陈某以盗窃罪被温州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9年9月23日,李某驾驶一辆出租车将陈某及刘某、蒋某(女)带至温州瓯海区慈湖一带,由蒋某以合伙搭车为由将在此候车的单身女子王某骗上车。在出租车行驶过程中,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刘某假装不慎从裤兜里掉出一个钱包,陈某慌忙将钱包捡起。
据王某回忆,她突然听到坐她左边的蒋某说:“你怎么拿别人的东西?”坐她右边的陈某说:“我是捡到的,不是偷抢的,不关你的事。”她看见陈某手中拿有一个长形棕色的皮夹子,两人争执了几句。
这时,刘某假装突然发现钱包被盗,要求检查车上乘客的随身行李。陈某和蒋某佯装配合将行李交给刘某检查,并报出了自己身上的现金和银行卡号。王某见状信以为真,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也将随身行李交给刘某,并告知其包内的现金数额和银行卡密码。
刘某佯装检查,趁其不备窃取了王某包内现金和银行卡,然后说检查了没找到他的钱包,就将钱包还给了王某,并让王某先下车,说要将车子检查一下。等王某一下车,刘某就让李某赶快开车,逃离现场。
据陈某交代,他们几人从四川来到温州,因为没钱用,才想到这种来钱比较快的“把戏”。几天前,他们已经用同样的伎俩,骗取几名候车单身女子的信任,共盗取4900元。
经办检察官认为,涉案财物并非被害人主动自愿交给陈某他们,而是陈某他们找借口秘密窃取,故应定盗窃罪而非诈骗罪。陈某虽患精神分裂症,但由于处于缓解期,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日前,陈某以盗窃罪被温州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早前,刘某、蒋某和李某均已判刑。(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