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首评“十大孝子” 弘扬爱老敬老美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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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首评“十大孝子” 弘扬爱老敬老美德
2010年05月04日 16: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昌5月4日电(何柳斌 肖守渊)4日,记者从江西省老龄办获悉,江西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十大孝子”和“十大敬老模范”评选活动,旨在弘扬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获奖者还将可能获得800至1000元的物质奖励。

  据江西省老龄办官员介绍,此次活动采取由市、县两级老龄办组织推荐和逐级申报以及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直接向当地老龄办自荐方式进行。

  根据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具有血缘关系、不隔代的,只要符合“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理解尊重再婚父母,对待继父母如生身父母;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为传颂;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5项其中1项,即可参评江西“十大孝子”或“十大敬老模范”。

  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广泛、有典型和示范作用的可参评全国“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或全国“孝亲敬老之星”。

  此外,具备“领导重视,老龄政策落实,老龄工作扎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传统美德,树立敬老典型,敬老、爱老氛围浓厚;积极参与或在城乡社区和学校组织开展以‘读敬老书、做敬老事、写敬老文、当敬老人’为主题内容的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并卓有成效;杜绝损害老年人权益和不敬老行为;敬老先进事迹受到广大群众赞赏,社会影响良好”则可以推荐为全国“敬老模范单位”。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在全省评定10名江西“十大孝子”和10名“十大敬老模范”,并将在今年重阳节期间进行表彰奖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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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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