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14岁在校女生约见19岁网友被强奸——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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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一14岁在校女生约见19岁网友被强奸
2010年05月06日 16: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平顶山5月6日电(记者 徐华美 通讯员 申晓丽)河南平顶山一刚满14周岁的在校女学生祁某,网上聊天与一19岁男青年惠某结识,相约见面却遭遇色狼被强奸。昨日,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惠某犯强奸罪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据悉,被告人惠某,1991年1月31日出生,初中文化。09年9月初,被告人惠某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了14岁的在校女学生祁某,一个月后的10月5日下午,二人见面后,被告人惠某将祁某带至朋友马某的住房内,采用胁迫手段将祁某强奸,当晚,被告人惠某又将祁某带到宾馆,采用同样的方法再次将祁某强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惠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刚满14周岁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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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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