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甘肃平川产煤区:立案量刑条件太软官方执法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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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甘肃平川产煤区:立案量刑条件太软官方执法难
2010年05月07日 15: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境内一户村民家门口堆着新采的煤炭。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村民门口,不但有运输车辆,还有小煤窑挖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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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兰州5月7日电 (记者 侯志红)对于小煤窑的整治,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非法小煤窑依然存在。在采访中,平川区国土资源管理局一位负责人直言不讳:小煤窑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还是执法力度不够,立案量刑条件太软。

  平川区国土资源局张副局长告诉记者,平川官方对辖区内的小煤窑整治非常重视,为了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平川区统筹安排,认真部署,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了管理职责和具体分工,建立健全了区域监控网络,对辖区的非法小煤窑进行拉网式稽查,做到发现一处,捣毁一处,决不姑息。

  记者随同联合执法人员来到宝积山附近的一处非法小煤窑洞口,观看了执法人员开着大铲车填堵一处非法洞口的全部过程。从现场可以看到,这处洞口并不大,周围也没有发现任何采矿设备,洞口周围是厚厚的黄土,大铲车机声隆隆铲着黄土如倒海翻江,尘土飞扬,一会功夫就填堵了洞口。

  在平川区安监局采访时,一位姓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局抽调了4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对小煤窑的监测和整治工作,如发现洞口就及时捣毁填堵,并没收了部分采煤设施,集中整治。但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执法难度越来越大,现在一些小煤窑与政府玩“捉迷藏”,白天刚查封,晚上就又开始干了,难以根治。“一年的执法经费就得五六万元,有点不堪重负。”

  在采访中,平川区国土资源管理局一位副局长直言不讳:小煤窑“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还是执法力度不够,立案量刑条件太软。

  他比喻说:盗窃案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量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就算作是“数额较大”。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最小数额需在5万元以上才属于违反《刑法》。

  这位局长表示,而多数盗采者的涉案金额往往又达不到5万元以上,因此,让公安机关对处理小煤窑盗采事件处在两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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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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