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借钱盖房 离婚后相互推诿死不认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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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借钱盖房 离婚后相互推诿死不认账
2010年05月07日 16: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西峡5月7日电(记者 贾亲亲 通讯员 时权吉) 5月7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债券纠纷案,一对夫妻因盖房缺钱向亲戚转借,谁料二人后来离婚后死不认账,谁也不愿偿还,经审讯被依法判处两被告返还其借亲戚的全部借款。

  据了解,王某和李某本是夫妻,婚后为建房屋,因手头拮据,无奈向亲戚发出求援,他的一个叔叔刘某看其为难,于2006年底借给他们10000元供他们建房用,另外又领取刘某2007年—2008年分红款8500元,后经刘某多次索要,李某于2009年出具欠条一支,后因夫 妻二人离婚,相互推诿不予偿还。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王某和李某原系夫妻关系,2009年4月2日双方在西峡县民政局协 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婚姻关系在存续期间房产归被告李某及二个女儿所有,李某承 担姻婚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与被告王某无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建房借原告 的现金10000元,后因还建房时借款又领取原告2007-2008年分红款8500元。后经原告索要, 被告李某给原告出具18500元借条。二被告协议离婚后相互推诿不予偿还原告借款,原告为 此诉至本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原告借款建房,后又领取原告分红款还 建房帐,该债务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二被告均有偿还的义务。二被告在离婚时 关于财产及债务的约定系相对有效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即原告,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 ,判决被告李某偿还原告刘某现金17900元,被告王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偿还原告刘某600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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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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