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制假贩假案上升5倍 呈“连锁加盟”趋势——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南京秦淮制假贩假案上升5倍 呈“连锁加盟”趋势
2010年05月10日 09:41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大量从农村进城的无业者加入贩假队伍———这种现象令人担忧。”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了制售假证类案件的新动向:“数量大、处罚轻”,且呈现出“加盟连锁”的趋势。

  据统计,2009年度,该院审查起诉此类案件24件,涉案犯罪嫌疑人52人,与2008年度的4件7人相比,案件数上升了500%,涉案犯罪嫌疑人数上升了800%。

  购假

  缺什么就能买什么留学成绩也敢造假

  出于生活或工作的原因,不少人产生了购假的需要,加之随处可见的“牛皮癣”般的售假小广告,导致很多人因购假而触犯了法律。

  据办案人员介绍,他们在办理上述案件过程中,共查获伪造高校毕业证15本,还有伪造的教师资格证、船员证、电工证等。购假者的目的大都是为了找工作,有一人为申请经济适用房而伪造了公证书,还有一人为申请低保而购买假章并伪造了无住房的证明。

  一家出国代理公司的业务经理蒲某在办理出国留学过程中,因部分学生的高考成绩不符合有关国家的规定,便通过其合作伙伴,要求造假者伪造了关于高考成绩的涉外公证书11份,后被意大利驻上海总领馆发现,蒲某及两名合作伙伴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贩假

  农民工进城无工作买个号码就能入盟

  办理假证的便捷性和贩假者人数多、活动范围广是分不开的,他们起到了“开拓市场、联结购假者和制假者”的作用。

  办案检察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所有犯罪嫌疑人中,贩假者共21人,占全部犯罪嫌疑人数的40.4%。贩假者供述,他们从“老板”处购买手机号码,不需要上街张贴制假的“牛皮癣”小广告就会有“客户”主动联系。他们将“客户”的要求转达给“老板”,然后将“老板”伪造的假证、假章等交给“客户”,从中获取一定的差价或提成。

  “从贩假者占犯罪人数的比例以及他们的供述可以看出,在贩卖假证中起到中介性质的人员越来越多,呈现‘产’、‘销’分工的趋势。”检察官说。

  更有甚者,“亲属齐上阵,婴儿当做护身符”。

  据介绍,在21个贩假者中,有5对夫妻、1对兄弟、1对兄妹,亲属之间构成共同犯罪的超过半数。他们自述,是生活困难和老乡介绍使得他们加入贩假、制假的行列。其中,有3对夫妻在与客户交易时带着婴儿。女性贩假者供述,她们的“老板”特意发展哺乳期的妇女加入,并告诉她们可以因此逃避法律的惩罚。

  在问及谁是他们的“老板”时,这些人均称“不知道”,有的人甚至连“老板”的面都没见过。因为,这些“老板”往往是在假证、假章做好后通知售假者到指定的地方去取,和售假者互不见面。“我们分析还有一个因素是:既然‘老板’能培训贩假者的反侦查经验,也会强调犯罪家族的‘纪律’,所以贩假者对供出‘老板’多有顾虑。”办案检察官说。

  值得注意的是,21名贩假者全部为外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且都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这些人因为学历低,找不到工作,或者找到一个短期工作后又失业,为了生活、生存,经人介绍,加入了贩假队伍。因为他们法制意识淡薄,加上售假犯罪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所以很容易成为“老板”发展的下线,成为加盟者而走上犯罪道路。

  制假

  小作坊渐退出江湖加盟连锁取而代之

  办案检察官发现,传统的“自产自销”的“小作坊”,随着司法机关的打击正逐渐退出“江湖”,制假贩假开始向集约化经营的趋势发展。也正是由于此,相对专业的制假者和售假者开始出现,他们之间形成“连锁加盟”的关系。

  “这样集约化的犯罪模式对‘老板’而言有‘好处’。他们往往是躲在幕后通过发展老乡以开拓市场,不容易被司法机关发现。同时,司法机关不能对单纯的贴广告者追究责任,因而安全系数更高。”办案检察官说,在上述查处的案件中并没有“老板”级别的人落网,也说明了这一点。

  另一个好处是“再生能力强”。一个售假者被查获后,仅相当于断其一支,其很快就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发展新的加盟者,特别是瞄准那些无工作的进城农民。

  打假

  侦查手段相对单一小鱼频钓大鱼逍遥

  和制假贩假活动的持续高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破案率相对较低、侦查手段相对单一”。

  据介绍,制售假证类犯罪侵害的主要是社会管理秩序,一般没有具体的直接受害人,制作窝点和交易十分隐蔽,所以群众很少有举报线索。此外,传统的破案模式只对“自产自销”的犯罪形式有作用,对打击“连锁加盟”这种新型组织形式,明显不能适应。

  对于制售假证类犯罪的高发态势,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侃认为,应当标本兼治,既要消除使用假证的土壤、提高使用假证的违法成本,又要对进城农民工加强引导、斩断制假售假的触角,同时还要改进侦查策略、深挖幕后元凶。

  “除了采用刑事手段对构成犯罪的购假、用假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及征信体系,以提高违法成本。”郑侃说,当务之急,一是要让所有的购假、用假信息在不同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二是要将其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使得购假、用假者的社会信用得到应有的社会评价。法制日报通讯员 徐青果 法制日报记者 蒋德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