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强奸弱智女并致其怀孕 被判处四年徒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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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老师强奸弱智女并致其怀孕 被判处四年徒刑
2010年05月11日 10:50 来源:中安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霍邱县一小学老师王某强奸弱智女并致其怀孕,5月6日,该县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至11月份,被告人王某利用师生关系,采取引诱等方式,多次与学生刘某强行发生性关系,致刘某怀孕堕胎案发。经鉴定,刘某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性防卫能力稍弱。经省公安厅法医鉴定,王某为刘某引产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强行与智力低下,性防卫能力稍弱的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汪家秀、方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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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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