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一交警中队长因开赃车被免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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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梅州一交警中队长因开赃车被免职
2010年05月15日 17:0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广东兴宁警方通报称,该市兴南交警中队中队长吴×明因驾驶涉嫌被盗机动车(详见5月12日本版报道),已于11日被免职,并被呈报兴宁纪委纪律处分。羊城晚报记者还获悉,在梅州,警员开赃车、开套牌车的现象时有存在。

  身为交警中队长的吴×明一年多来所开的赃车究竟哪里来的呢?据兴宁市公安局调查查明,该车系何×英于2008年12月以抵债方式从他人手中购得,后一直由其妹夫罗×代为保管。2009年3月始,吴 ×明经常从罗×手中借用该车。目前,兴宁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查该车失盗经过。据兴宁市一位公安民警透露,吴×明所说的一年多来他仅开过七八次赃车,其实是东窗事发后推卸责任。许多人都知道,近一年来,这辆赃车经常陪伴在交警中队长吴×明的身边。昨天,有市民对记者说:一般百姓是不敢开赃车招摇过市的,只有穿制服的人才有这种便利,希望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另外,记者昨天根据读者报料,从丰顺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处得到证实,今年4月底丰顺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一名张姓所长也自称从朋友手里借来一辆北京现代小车。经梅州市公安局督察队和丰顺县公安局调查,此车也属赃车,是2007年年底被盗的江门号牌。4月底丰顺县公安局已作出张姓所长停职一个月的决定。目前此事仍在处理中。(黄蔚山 尹安学 汤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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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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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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