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端掉一灭火器非法灌装窝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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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端掉一灭火器非法灌装窝点
2010年05月21日 16: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5月21日电 (郭晋嘉 万明)21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消防支队会同当地质监、工商等部门突击检查消防产品非法制售活动,端掉一灭火器非法灌装窝点。

  参加检查的消防官兵告诉记者,当检查组来到辖区重庆沙坪坝区天梨路岩口一间破旧仓库时,院坝里堆放的一大堆废旧灭火器引起执法人员注意,一名工人正在屋角偷偷灌装回收回来的废旧灭火器瓶。

  执法人员在现场看见,不仅仓库院坝堆着废旧灭火器瓶,库房里也是一片红色,大大小小的灭火器琳琅满目,瓶体沾满灰尘、锈迹斑斑。地上,几个小桶装着刚搅拌好的红色油漆,旁边还摆放着新的灭火器铅封、插销等。而在屋外的一个狭窄过道里,还放着灌装干粉和给灭火器加压的简易工具。

  “有没有工商执照和消防产品维修资质证?”老板闻讯匆匆赶来,拿不出任何资质证明,出示的工商执照经核对,系冒用他人的。执法人员查实,该厂将废旧灭火器回收回来,通过除锈、刷漆,将瓶体表面重新翻新一番后,再灌装干粉低价出售。

  从现场找到的“出货单”看,这个无证经营的灭火器维修厂,已在此加工生产一年已久。仅最近两个月,就至少卖出了上万个翻新灭火器。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质监站资料显示,早在四五年前,他们就曾查处过这家厂。2008年,重庆市沙坪坝区消防支队再次发现,再次予以了处罚。没想到,时隔不久,这家厂又搬到了新地方重操旧业。

  重庆市沙坪坝区工商局以涉嫌非法加工生产为由,当即暂扣了现场所有的灭火器瓶和灌装工具,质检部门带走部分产品抽样检测,以查验其质量问题。

  公安消防执法人员透露,灭火器摆着不用一般两三年就会自动失效,水性灭火器瓶体使用年限通常只有2—3年,二氧化碳灭火器瓶体可使用6—10年。按照规定,没有超过使用年限、瓶体完好的灭火器,可以重复灌装使用,而超过使用年限的,必须强制报废。

  “主要是基于安全的考虑。”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通跃说,使用重复灌装的废旧灭火器有三大隐患:一是严重锈蚀的瓶体容易爆裂伤人;二是瓶内气压不足无法正常喷射;三是重复灌装的灭火器干粉含量不够,根本起不到灭火的作用。按要求,干粉灭火器干粉含量必须达到50%,而市公安消防总队质监站在一次抽检中发现,干粉含量仅有1%,喷出的几乎都是空气。还有的非法加工生产者用滑石粉冒充干粉,在随时用于挽救生命的消防产品上弄虚作假。

  公安消防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发现,现场堆放的不少灭火器瓶颈和瓶底都已锈蚀,显然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目前,重庆沙坪坝区公安消防、工商、质检部门正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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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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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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