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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从严治理信披违规及含糊其辞

2015年10月27日 11:24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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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朱凯

  昨日,上交所发布四项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分别针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变更证券简称以及高送转等四类近期市场高度关注的事项,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四项指引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指引已沿用多年,本次主要是调整与增加了部分内容,其余三项公告格式指引则为全新制订。

  据了解,上交所本次修订新增上述四项公告格式指引,主要是考虑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不少公司的异常波动公告千篇一律,含糊其辞及针对性不强;有些公司在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变更证券简称以及提议高送转方案的过程中,相关披露内容涉嫌制造热点与吸引市场眼球,对其影响夸大其辞,而对风险提示仅寥寥数语。

  上交所指出,这些现象容易助长市场炒作氛围,对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前段时间市场广泛关注的“匹凸匹”更名就是典型个案。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针对上市公司发布异常波动公告“内容泛化”等情况,本次新发布的公告格式指引,分类列出了公司日常经营是否出现重大变化、是否正在筹划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等内容。除此之外,还特别要求公司不得披露“预计未来拟筹划重大事项”等带有明显不确定性的信息。

  上交所表示,对于受到市场追捧的“高送转提议”,特别是少数股东在提议前后“有意”减持股份的情况,指引要求相关提议股东应明确投票意向,并对外披露本人前期买卖股票情况以及未来6个月是否有股票减持计划等信息。在决策程序上,董事会应尽早审议高送转议案,并征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意见,以稳定市场预期。

  信息披露的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对引导投资者理性作出投资决策和抑制市场跟风炒作有重要作用。上交所此次发布的公告格式指引,对于可能涉及“伪市值管理”行为的事项加大了风险揭示力度。

  例如,有些公司更改证券简称时,有意将简称搭上网络、金融、信息等热门题材概念,但实际并未开展相关业务。上交所规定,上市公司应披露是否已从事相关业务、是否具有从业资质、是否有相关人才配备。其目的就是要求公司告诉投资者,证券简称是否“名符其实”。

  再如,有不少上市公司主动披露战略合作协议,其中有的投资金额巨大,并涉及行业热门,但实际上可行条件并不充分。一些上市公司甚至以影响股价为目的,有选择地披露这类协议。对此,格式指引要求公司重点提示协议履行条件、资金来源以及项目可行性等方面的风险因素,督促其审慎披露战略合作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影响。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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