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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释疑叫停融资类收益互换 或有利平抑股价波动

2015年11月30日 10:03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平抑股价波动,稳定市场

  ■本报记者 侯捷宁

  11月29日,针对日前被叫停的券商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中国证券业协会场外市场专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证券公司开展的融资类互换业务实际演变为杠杆融资买卖股票的行为,并且存在一定的违法违规隐患和潜在系统性风险。因此,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对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从四方面进行清理规范。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收益互换等衍生品业务本身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可以满足机构投资者等客户风险管理需求。但实践中,部分证券公司利用收益互换业务向客户融资买卖证券,实际演变为一种配资行为,偏离了衍生品作为风险管理工具的本原,并且存在一定的违法违规隐患和潜在系统性风险。

  “为防范市场风险,促进收益互换业务回归本原,证券业协会要求证券公司对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进行清理规范。”该负责人指出,此次清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停止新增此类业务;二是存量业务可按合同继续履行,但不得延期;三是对于客户的融资需求,可以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在场内规范进行;四是其他满足客户风险管理等合理需求的场外衍生品业务仍可正常、规范开展。“同时,在清理过程中,存量的785亿元股票仍可按原合同交易,无集中清理要求。”该负责人强调。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27日,30家证券公司融资类收益互换未了结规模约785亿元。从11月以来,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日均买入金额约18亿元,在同期日均万亿元的证券交易量中占比极低。

  一位业内人士接受在《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融资类收益互换集中度高、期限短,对个股股价短期走势影响较大。监管层此次对这项业务的清理规范,有助于平抑股价波动,稳定市场,有利于A股市场的健康运行。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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