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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熔断机制推行在即 公募跟进落实配套工作

2015年12月23日 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参与互动 

    ⊙记者 丁宁 ○编辑 长弓

    A股将正式实施指数熔断机制。由于指数熔断可能对基金的估值、申赎及流动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基金公司的运作管理也将发生变化。因此,随着熔断机制渐行渐近,行业正在紧锣密鼓研究相关配套工作的落实。

    记者获悉,就在12月15日晚间发布了《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基金业协会又于第二天召集各大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开了一次视频会议,期间介绍了熔断机制的总体情况、两大交易所熔断机制业务规则要点,并对公募基金相关配套工作安排做了简要介绍。

    某位与会基金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对于熔断机制的总体规则已经较为明确,但对于配合销售机构完成系统业务改造、熔断期间暂停申赎、基金合同修改等操作性问题,行业仍在抓紧研究实施方案。

    据悉,在此次视频会议上,协会对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进行了七方面的部署,即在《通知》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细化,供基金公司研究落实。

    其中,业内较为关注的点集中于:《通知》要求,明年1月1日前,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完成各自业务系统、业务流程的调整改造,以满足指数熔断规则实施后的业务需要。

    “交易所的系统已经在测试,但销售机构的业务系统也需要改造,比如盘后交易问题,如果14点起一停到底,则之后的交易均应视为盘后交易,但大部分销售机构的申赎数据是打包传送给基金公司,如果是在15点以后一并传送,则无法区分熔断时点,则基金公司自己需要甄别哪些属于盘后交易,因此需提前与销售机构确认申述数据传送节点,相关系统流程要抓紧修改,否则容易引起客户纠纷。”与会人士表示。

    另一关注点在于:根据《通知》,指数熔断触发后,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跨品种、跨市场及跨境套利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保护长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自律规则的规定,暂停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

    有分析人士指出,指数熔断导致股票暂停交易,如果直接熔断到收盘,可能会导致部分股票收盘价失真,从而影响基金的估值。估值不当将误导投资者的申购赎回操作,加大基金管理人操作难度,影响基金持有人利益。在暴跌熔断下大量赎回后剩余持有人将承担更多损失,而暴涨熔断下大量申购也将稀释老持有人利益。

    “这方面的执行问题比较多,不同公司不同产品各有不同情况,这次会上听到的声音是一般不建议采取此类操作,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考虑暂停申赎。但是至于暂停申赎的具体操作性细节,会上并未讨论出统一方案,协会也表示会争取尽快发布业务规则进行明确”。

    此外,《通知》要求各基金管理人应会同基金托管人评估指数熔断规则涉及的基金业务的调整,以及由此带来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条款可能需要进行的修改。涉及修改基金合同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对此,在此次视频会议上,有相关人士表示,对现行存续基金进行大面积的合同修改需要时间,可能还涉及召开持有人大会;此外,还需要与托管行一起评估基金合同是否有兜底条款,是否需要更加细化等。 几家受访的与会公司相关人士表示,《通知》是于15日晚间发出,会议则在16日下午召开,节奏紧凑,因此需要更多时间去研究。“此次会议更多是对熔断机制规则进行介绍,并把公募可能需要解决的配套问题提出来让行业‘头脑风暴’,具体的实施细则还需后序监管层与行业抓紧探讨落实”。

【编辑:刘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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