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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注册制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2016年01月09日 09:1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8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并不意味着注册制改革将于3月1日起实施。

  “这里讲的3月1日,是指全国人大授权决定二年施行期限的起算点,并不是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的起算点,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完成有关制度规则后另行提前公告。”邓舸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 据新华社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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