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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尔PK京基集团 内幕交易案将浮出水面?

2016年01月14日 09: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在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后,康达尔与京基集团之间的恩怨也浮出水面。双方在信息披露一事上争执不下。一方,京基集团表示康达尔曾拒绝接受信批文件,另一方,康达尔举报京基集团内幕交易。目前,康达尔大股东与二股东的股权之争已对簿公堂。广东高院已受理康达尔诉林志、京基集团、王东河等人违法增持公司股票一案。股权之争最后结果,还需等待法院的判决。

  京基集团闯举牌红线曾被罚60万

  追溯双方矛盾起源,2014年11月,深圳证监局开出的处罚让林志浮出水面:据查实,从2013年9月起,林志操纵包括本人在内的13个自然人账户(简称林志账户组),买入康达尔股票。根据《证券法》规定,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以及再增持或减持5%,都必须举牌,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林志账户组3个月内三度闯过举牌红线,合计持有康达尔股票61,787,291股,占比15 .81%,都未披露,被深圳证监局处以最严厉的处罚,京基因闯举牌红线被罚60万。

  2015年9月1日,京基与林志、王东河向康达尔送达权益变动书:此三者已缔结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康达尔股票24.74%,地位逼近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华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1.66%)。对此,康达尔公开表示不欢迎京基收购,认为其收购违法。

  这场股权争夺战延伸到法院。2015年11月26日,康达尔董事会作出决议,要求林志、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将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至合计持有比例5%以下;在改正其违法行为前不得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行使表决权等。林志、京基集团和王东河一纸诉讼告上了法庭,称这一董事会决议剥夺了股东的法定权利,违法无效。

  目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康达尔举报京基集团内幕交易

  京基集团与康达尔的股权争夺战继续演进。元旦假期期间,深交所就此发函问询:为何不披露林志与京基集团股权转让及权益变动,京基集团又自行联系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 据证券日报报道,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股东不能擅自联系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有选择性地上网披露相关材料。否则属于违规披露,也可能构成泄露内幕信息。如果造成股价波动并且从中获利,也会构成操纵股价。

  1月6日,康达尔与京基集团双双回应深交所。康达尔表示,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31日收到电子邮件、快递、以及“自称是京基集团代表人员”送达的文件等,涉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通知》等内容。但是,“为避免造成既成事实的误解,我司没有签收相关文件。”

  究其原因,康达尔称是由于截至2015年12月31日18时,京基集团未向公司提供可用于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书》正式书面文本,文件送达人亦没有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身份确认文件,在不能确认和保证披露文件真实性的前提下,公司不能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与此相反的是,京基集团在公告中表示,其在2015年12月30日将股份转让的书面通知、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备查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康达尔,并要求康达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且,京基集团于2015年12月30日、31日多次派员到康达尔办公地址送达有关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原件,但康达尔均拒绝接收。

  值得注意的是,在康达尔的回函末尾,写道“京基集团在未向我司提供可供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的情形下,反而指责我司不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擅自联系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有选择性的上网披露相关材料,是否属于私下提前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是否属于操纵股价?”另外,在1月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康达尔指京基集团涉嫌内幕交易,并已经向监管部门举报京基集团。

  股权僵持战 各说各有理

  1月8日,康达尔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权益变动后,林志、京基集团及王东河合计持有康达尔股份115,963,722股,占康达尔总股本的比例为29.68%。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明细来看,对“林志及其操控买入康达尔股票的13个账户,背后的实际操掌控者均为京基集团”的说法,京基集团表示,2015年8月31日前,林志及其控制的13个账户买入康达尔股票与京基集团无关。此后,林志与京基集团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上述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对于“京基方面实际控制的康达尔股权已超过24.74%(却未及时披露)”的疑问,京基集团表示,自其与林志及王东河作为一致行动人于2015年9月7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2015年12月28日期间,京基集团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康达尔4.92%股份,并未达到权益变动披露标准。

  此前,有说法称“在林志账户组中,除林志以外,其余12人均为京基集团旗下企业中低层员工”。对此,京基集团回复,其中两人是京基集团员工。同时,对“除林志账户组外其余与京基集团有若隐若现关联、并买入康达尔股票的账户”,京基集团解释:林志(包括其控制的账户组)、王东河、曹艳梅和陈家慧买入康达尔股份的行为仅为个人投资行为,不受京基集团控制。

  此外,对于“去年三季度末跻身康达尔第九大流通股股东的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公司是京基集团的关联企业,康达尔三季报第六大股东罗豫西也几乎与林志账户组同时买入康达尔股票”、“在康达尔的前一百名股东中,有部分仍与京基集团有关联”等质疑,京基集团均回复称不属实。

【编辑: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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