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九鼎投资否认规避监管借壳上市

2016年02月24日 07:5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齐雁冰)2015年在新三板呼风唤雨的九鼎集团(430719),因入主A股中江集团一事遭到证监会问询。九鼎投资2月22日发布公告,称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并否认交易存在规避监管的情形。

    九鼎集团2014年4月登陆新三板,成为首家在新三板挂牌的PE(私募股权投资)。2015年5月,九鼎集团以41亿元收购中江集团并将之更名为九鼎投资(600053)。2015年9月,九鼎投资宣布以现金9.1亿元购买了九鼎集团及其子公司拉萨昆吾持有的昆吾九鼎100%股权,原九鼎集团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注入上市公司。两个月之后,九鼎投资发布非公开发行预案,向九鼎集团、拉萨昆吾及中江定增1号募集资金120亿元,其中九鼎集团及拉萨昆吾认购金额不超过115.6亿元。

    这一交易引发证监会关注。1月29日,证监会向九鼎投资发函,要求其对非公开发行事宜是否规避监管以及是否构成借壳上市等诸多问题进行解释。而据九鼎投资昨天披露的回复,公司否认逃避监管,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现金收购大股东资产)和非公开发行(向大股东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两者虽“同时筹划、同时审议”,但“互为独立、分步实施”。公司之所以先现金收购大股东资产,再向大股东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是因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较为有限,难以满足公司重组后相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并表示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资金来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没有关系,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会用于支付收购价的情形。

    对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提出的“说明前述资产购买及本次增资行为,本质上是否已构成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借壳上市”,九鼎投资同时予以否认。公告披露,九鼎投资自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累计向九鼎集团及其关联方购买的资产总额占前一个会计年度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5.36%,未达到100%,由此不构成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借壳上市。

【编辑:袁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