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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新规下首个先行赔付案例出炉

2016年06月28日 11:4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上市公司IPO造假,保荐机构遭殃。继公司旗下60个投行项目遭停摆后,兴业证券27日晚间发布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5.5亿元人民币设立欣泰电气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这也是证监会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引入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以来,业内首个先行赔付的案例。

  欣泰电气因涉嫌欺诈发

  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事项,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措施。作为保荐机构的兴业证券也受到牵连,不仅被立案调查,旗下近60个投行项目遭停摆,眼下又将巨资赔付。

  兴业证券公告显示,若欣泰电气被认定欺诈发行而受到处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依法承担的责任主动进行先行赔付,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5亿元设立欣泰电气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赔付发生后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规定,“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兴业证券因此成为新规下的首例先行赔付案例,同时创下金额之最。

  此前,在万福生科欺诈发行一案中,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设立3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实际赔付金额约1.79亿元;而在海联讯欺诈发行案中,上市公司的4位主要股东出资2亿元设立补偿基金,实际赔付金额约0.89亿元。

  >>分析

  公告内容还不够细化

  对于新政下首个先行赔付案例的出炉,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先行赔付机制是根据当前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情况而制定的一种相对有效的措施,投资者几乎可以零成本拿到补偿,这对于保护投资

  者权益、让违法违规者加大违法成本、净化股票发行领域的市场秩序都具有重要意义。但兴业证券公告内容过于笼统抽象,包括金额如何构成,揭露日如何确定,涵盖的投资者范围等信息均未提及。

【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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