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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重大诉讼事项未披露 ST慧球遭监管通报处理

2016年09月27日 15:16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 

  截至9月26日19点,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慧球)仍未披露上述重大事项,为保证投资者知情权,上交所监管部门当晚将上述监管问询函予以公开。公司股票9月27日复牌交易。

  9月23日收盘后,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收到ST慧球相关股东提交的民事起诉书和应诉通知书,获悉公司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当日,监管部门即向公司发出监管问询函,督促公司及时核实重大诉讼等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要求公司立即披露监管函件问询内容。因公司未及时按要求披露监管函件内容,监管部门于9月26日晨间对公司股票实施了停牌处理。

  根据上交所监管问询函,ST慧球相关股东反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公司为第三被告,被诉请承担合计15亿元的连带担保责任。同时,根据诉讼起诉书,2016年4月27日,公司股东顾国平与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备忘录》,《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借款协议》,约定顾国平将公司经营权及其所持有的6.66%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上海躬盛,转让对价为7亿元。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上述诉讼事项和股权转让事项是否属实;若属实,应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起诉书还称,公司对上述经营权和股份转让款、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上交所要求公司核查起诉书中所称的担保事项是否属实;若属实,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此外,有媒体报道称,ST慧球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已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目前,ST慧球在任董事为5人,如上述独立董事辞职,公司董事会人员将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上述独立董事辞职事项是否属实;若属实,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措施。记者 周松林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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