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妇人毒杀丈夫为争产 遭判14年赔偿632万台币

2016年06月01日 16: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基隆市一名游姓妇人与大自己20岁的颜姓男子发展黄昏之恋,但游妇经商失败需要资金,竟迷昏颜男后将他溺毙要求分产。该案件刑事部分游妇遭判14年确定;民事部分,二审“高院”判赔632万元(新台币,下同)。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3年,当时47岁的基隆游姓妇人已经离婚,进而与大她20多岁,同样也已离婚的颜某发展出一段黄昏之恋后结婚。

  不过,结婚不到10个月,游妇因为经商失败,急需资金周转,便起歹念将他带往新北市金山地区泡汤,并以安眠药将他迷昏后,把头押进水里将他溺毙,故布疑阵成意外死亡。

  但法医解剖时发现,在已死亡的颜男身体内验出4级管制毒品,检方调查后发现,原来是游妇经营卡拉OK店,因经营不善积欠债务,为了偿还债务才会狠心杀害丈夫,并向丈夫的4名子女要求分产。

  游妇犯后还辩称,丈夫因为长期有失眠问题,有服用安眠药的习惯,才会用药过量死亡,但合议庭认为是辩称之词,并未采信。

  刑事部分,妇人当时被依家暴杀人罪提起公诉,“最高法院”判她有期徒刑14年确定;而死者家属也连带提出1000万民事赔偿,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计算后,判决游妇必须赔偿4名子女每人158万元,总计632万元,全案可上诉。

【编辑:朱念】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