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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动部门确认旅行社应为遇难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2017年02月16日 19:0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 

视频:台湾游览车翻车事故后续:司机家属批旅行社草菅人命  来源:东南卫视

  中国台湾网2月16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5号高速游览车翻覆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由于康姓驾驶与运通公司、旅行社的雇佣关系不明确,导致未投保劳保,台当局“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署长”刘传名今(16日)下午表示,康姓驾驶与蝶恋花旅行社有雇佣关系存在。

  据报道,台当局“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署长”刘传名解释,针对康姓驾驶与运通公司、旅行社的雇佣关系,在两天的劳动检查与调查后,确认驾驶与蝶恋花旅行社有雇佣关系。他表示,确认蝶恋花是雇主之后,就要负起“劳动基准法”中雇主的相关责任,也要承担雇主的职灾补偿。依据“劳基法”,雇主须给付劳工5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并一次给与其遗属40个月平均工资死亡补偿。

  另外,康姓驾驶没有加保劳工保险部分,刘传名指出,“劳保局”会依法裁处外,相关的补助也已经责成职灾个案管理员来协助,让家属能依照“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进行相关补偿。此外,“劳保局”也把旅客中有保险或是正在领取劳保年金的名单比对出来,协助家属进行相关补偿申请。(中国台湾网 卢佳静)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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