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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炒车位” “限内原则”是否可行?

2011年01月21日 09:5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随处可得的免费停车资源,突然变得稀缺,收费的“令旗”也即将挥动,普通市民感到彷徨,精明的炒家看到了商机,车位价格也应声而涨,一日三变。“炒车位”造成的恶果是有限资源更被垄断,广大车主停车更难。

  今年顺德“两会” 期间,政协委员吴森提出“限内原则”,希望用行政的力量遏制“炒车位”之风,究竟这招是否有效呢?

  顺德车位从免费

  到收费“进化过程”

  ●上世纪90年代,街道即是停车场。

  ●2000年到2003年,公众停车场出现,但仍然是免费时代。

  ●2003年到2006年,依然是免费时代,但个别路段出现车位挤占正常道路的情况,比如桂畔海酒吧街、茶街。

  ●2006年到2009年,开始进入收费时代,车位开始变成稀缺资源。

  ●2010年,商场也开始结束免费停车,以天佑城为例,停车位已成为比房子更热的赚钱资源。

  炒家:

  目前炒车位

  空间并不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不少炒车位的业主已经借势将手中囤积的车位放出,不少炒客表示,由于抢手的车位成本目前已经很高,再加上转让的费用,目前的利润并不高。部分炒家表示,目前“炒车位”的成本已经很高,利润空间并不大。

  业内人士陈先生和记者算了一笔账,今年国家收紧银根,炒车位以前还可以贷款五成,目前已经很难贷款。也就是说,目前炒车位的投资客一次性要拿出一大笔钱来投资,如果按东区某楼盘25万元的一个车位,目前不到500元/月的租金水平,差不多要41年才能收回成本,这种回报相当低,除非转手卖。但按照目前“限价”350元/月的租车位水平来算,真的又会有多少人来接手这个车位呢?

  “以前车位只要几万元一个,现在已经十多万一个,炒车位利润空间并不大。” 炒家波叔告诉记者。

  委员建议

  提出“限内原则”遏制炒车位

  在近日举行的顺德区第十二届政协六次会议上,吴森委员提出一份名为《关于制订小区车位限定出售给小区业主规定的建议》的提案,首次大胆地提出车位买卖“限内原则”的想法,以缓解愈演愈烈的“炒车位”情况。

  据区发改局的统计报告,截至去年10月底,顺德区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家用汽车拥有量达49辆,近段时间,不少小区都调整了停车费,用于出租的车位每月上涨了100至150元,导致购买车位者增多。面对庞大需求,不少开发商趁势调高车位售价。“以德胜新城为例,去年上半年每个车位价格为15万元左右,现在已经涨到了20万元左右,东区的停车位价格也由18万左右涨到了26万元左右,上涨幅度在10%~30%之间,有小区出现一人购买20多个车位的抢买现象。”

  “车位不应该成为一种投资资源,小区业主应该优先享有购买小区配套车位的权利,政府应该禁止小区将车位向全社会发售。”吴森分析道,小区车位出售或出租给小区以外的人使用,一来会造成本小区业主停车困难,二来也会造成本小区物业管理上的困难。

  “车位买卖和转让应该遵循限内原则,即小区车位只能卖给小区业主,而且一个业主只能买1~3个车位。此外,购买车位后若要再进行转让、出租时,仍要遵循‘限内原则’,即转让或出租的对象仅限于小区内的产权人或房屋承租人。”

  ——吴森向有关部门建议的部分内容。

  政府回应

  转让遵循“限内”比较难监控

  关于政协委员提出的限定小区车位只能卖给小区业主,而且一个业主只能买1~3个车位,相关负责人回应,目前对新建小区已经有所规定,而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购买车位后若要再进行转让、出租时,仍要遵循‘限内原则’,即转让或出租的对象仅限于小区内的产权人或房屋承租人”的提议,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政府还比较难监控到,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依据。

  而针对有市民提出学习深圳,所有车位只租不售的做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将会调查了解深圳经验,但一旦强制要求开发商对车位只租不售,可能也会导致开发商将车位的成本“转嫁”到房价上,所以要进行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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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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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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