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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封杀天津锦湖轮胎 已售出的须无条件更换

2011年03月24日 14:53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即日起,各汽车经销企业、轮胎经销企业、汽车服务企业以及汽车维修企业禁止销售装有锦湖天津公司生产的锦湖轮胎的整车,如经销该种情况的汽车,必须按消费者要求,无条件更换轮胎。这是记者今天从哈尔滨市工商局了解到的。

  据哈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哈尔滨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仅今天就接到21起关于锦湖轮胎投诉,涉及全国各锦湖轮胎生产工厂。为此,哈尔滨市工商局消保处今天下午组织召开了汽车经销企业座谈会,20家汽车经销企业负责人或代表参会。

  “虽然哈飞汽车生产的赛马和小霸王等车型装配了锦湖轮胎,但这些锦湖轮胎没有一只是由天津锦湖公司生产的。”在今天下午的座谈会上,哈飞汽车4S店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可以放心选购装有锦湖轮胎的哈飞汽车。一汽大众4S店负责人也在会上表示,一汽大众的全系轿车所使用的锦湖轮胎是长春和南京生产的,并非天津锦湖出品。另有10余家汽车4S店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使用的并非天津锦湖轮胎。北京现代和长城汽车等几家4S店表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检测服务,一旦发现问题,将免费更换轮胎。

  哈市工商局消保处做出了对锦湖轮胎问题的处置建议。

  各汽车经销企业、轮胎经销企业、 汽车整顿服务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一、从即日起禁止销售装有锦湖天津公司生产的锦湖轮胎的整车,如经销该种情况的汽车,必须按消费者要求,无条件更换轮胎。各汽车经销企业,必须将装有锦湖天津工厂生产的轮胎汽车情况于本月28日前报市工商局消保处备案,同时必须于本月28日前通过媒体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消费者。经销锦湖天津工厂生产轮胎的企业立即停止经营该种轮胎,将进、销、存情况于本月28日前报市工商局消保处备案,并广为告之消费者。各汽车维修企业、售后服务企业立即停用锦湖天津厂生产的轮胎,并将为消费者更换轮胎的情况和库存情况于本月28日前报市工商局消保处备案。凡曾为消费者更换锦湖天津工厂轮胎的,于本月28日通过媒体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消费者。

  二、对因使用锦湖轮胎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经营者必须履行赔偿义务。

  三、对已经销售出的安装锦湖天津工厂生产轮胎的汽车,消费者要求更换问题轮胎的,必须无条件承担轮胎的三包责任。

  四、自2011年3月22日起,凡继续经销锦湖天津厂生产的轮胎的,或在售后服务中更换、整车安装的,一经查实,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非法销售产品,并处非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凡使用锦湖雪地轮胎或者其他厂家生产的锦湖轮胎者,请注意观察,如发现有起包、异常破损、爆胎现象的,立即向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反映。(记者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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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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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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