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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惩罚越来越重 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再考

2011年06月17日 14:4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醉驾害人害己,很多重大交通事故中都有醉驾的影子。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国家对醉驾的惩罚也越来越重。根据规定,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就是醉驾。

  以前醉驾只是处以拘留。在2010年4月1日,对于醉酒驾驶者,只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今年五一后,醉驾成为犯罪。2011年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醉驾列入犯罪行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驾驶证也要吊销,5年后才能考。2011年4月20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明显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拟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本报记者 侯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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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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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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