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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Ⅳ标准下月实施 佛山车市波澜不惊

2011年06月24日 10:3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公告称,为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自201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的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的要求。

  新的排放标准实施,将对佛山车市带来哪些影响?佛山受访车商多表示,自2011年起佛山就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实施汽油车的国Ⅳ排放标准,汽油车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型,不能进行上牌,因此“超标车”存货早已售罄。此外二手车市方面,预计国Ⅲ车型的收购价格可能将出现一定波动,但总体影响不会太大。

  新车销售未现压力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公告要求,自下月起国Ⅳ排放标准将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与此同时,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各级环保部门将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停止其在本辖区内注册登记。

  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政策,自去年9月1日起,佛山已经协同珠三角各大城市,率先执行了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车商同时收到通知,自该要求实施时起,一律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

  “去年国三排放标准的新车型就已经清仓完毕,当时还打了很大的折扣,所以现在面临新规已经完全没有压力了。”一位受访车商告诉记者。同时他介绍,目前在佛山的一手车市场已经很难找到在售的国Ⅲ车型。

  二手国Ⅲ车价格或波动

  据介绍,自去年国四标准在佛山实施起,在当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凡不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不予办理登记手续;但本地的国Ⅲ车上牌待遇不变。

  二手车销售人士回忆称,由于在去年九月佛山正式实施国四标准前,消息已经放出,情况不太明朗,因此当时佛山二手车市场上的国三车型曾受到影响,致使价格出现短暂下滑,但在政策清晰后不久即停止了滑坡。

  业内人士分析,7月全国范围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后,预计很多地区可能也会采取类似佛山等珠三角城市对超标外地二手车不能在本地上牌入户的政策。

  如果预料成真,这无疑会对部分佛山二手国三车型的外地销路造成影响,导致其收购价格拉低。但分析人士也表示,这部分交易量比例较小,因此对佛山二手车市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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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数二手车行拒收黄标车

  佛山市有关部门在关于逐步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政策的解读文件中曾透露,该市汽车保有量中约有12万辆为黄标车。而记者近日在二手车经销商中了解到,目前很多二手车行已经停止买进2手黄标车。有二手车行负责人表示,目前此类车型一般只能卖到省外;而在全国实施国Ⅳ标准后,省外市场很可能也受到影响。

  此外,根据佛山市的规定,对于黄标车的限行明年将进入更为严格的第3阶段。从2012年1月1日起,每日6时至22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佛山大道以东、一环(东线)以西、魁奇路以北、海八路以南区域内通行。而这样的限行力度,无疑会加速黄标车的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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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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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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