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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征收拥堵费 正加快准备工作

2011年06月28日 11:4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拥堵路段征收拥堵费,通过增加机动车使用成本,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今年年初,省人大代表崔太平提交了《关于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建议》,引发了社会热议,同时也被纳入了今年省人大重点督办的范畴。

  昨日,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对这份建议的办理情况作出回复,并表示这份建议的内容与成都市进一步加强交通需求管理的工作思路不谋而合,成都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出台实施政策。

  代表建议:拥堵路段走几次收几次费

  “单双号限行,会让有钱人买第二辆车来挤占城市道路,对社会资源的使用是不公平的。”省人大代表崔太平表示,缓堵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单双号限行,一种是收取拥堵费。如果一次性收取拥堵费,会导致费用过高,对那些只想通过一次的普通车主不公平。

  崔太平认为,科学的方法是,遵循“让最有需要的道路使用者通行的原则”,在成都市区内分时间路段收取拥堵费,特别是在中心城区的繁华地段,按照车排量的不同进行差额收费,“走几次拥堵路段,就要交几次钱”。如此一来,可让一部分不太着急的车辆绕过此路段,缓解交通拥挤。

  他建议,相关部门应公布哪些路段是拥堵路段,让大家自愿选择交通方式。对于成都城区,可按照上下班高峰的不同时段,划分出拥堵路段;拥堵路段及拥堵时间段均可根据交管局指挥中心的统计数据作为依据。不同的路段及不同时间段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越拥堵的地段、拥堵时间越长且越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期时间段的收费标准越高,施行差额收费。

  “收取的所有费用全部补贴给公共交通系统,以降低公交成本”。崔太平认为,收费并不是为了税收,而是要鼓励市民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

  交委回复:实施拥堵收费有三个前提

  昨日,成都市交委主任胡庆汉对这份建议作出了回应。他表示,建议通过经济杠杆引导小汽车的合理使用,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实施交通拥堵收费政策在于三件基础工作的落实。一是必须同步实行对外地车入城的收费管理;二是省政府同意成都收取交通拥堵费的政策支持;三是完成包括收费手段在内的技术准备。

  胡庆汉说,中心城区收取交通拥堵费,等同于加强了对本地籍车辆的使用管理,与实施“机动车增长总量控制”、“有位购车”等其他交通政策一样,都将难以避免出现“异地上牌,本地使用”的车辆外挂现象,因此需要强化外地车入城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来保障其有效性。成都于2008、2009年先后两次向省政府汇报申请对外地车入城收取通行次费,以加强外地车入城管理和适度调控中心城区交通流量,但未获批准。因此,在未落实对外地车实行入城收费管理前,尚不具备向省政府申请“交通拥堵收费”政策的条件。

  同时,中心城区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已启动开工,正在全力加快建设,实施交通拥堵收费政策必需的电子监控系统也纳入其中,预计1至2年内可建成并投入使用。华西都市报记者赖芳杰实习记者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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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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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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