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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车禁令变限令 专家:城市管理需顺应民意

2011年06月30日 19: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报道,6月6日开始实施的深圳“禁电动自行车令”,如今出现了一线曙光。据悉,正在修改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将为电动自行车留条活路,提出将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限制上路,超标车禁止上路,而邮政快递等行业将核发专用标志上路通行。

  顺应民意深圳电动车“禁令”改为“限令”,顺应民意修改政令,公众对此能不能满意?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怎样体现出中国特色?宜导不宜禁,民主与秩序怎样才能两全其美?经济之声特约观察员、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就此发表评论。

  主持人:有评论说,深圳市将电动车上路的“禁令”改为”限令”的一个决定,体现了政府决策因民意而改变。你觉得这一改变的背后体现出了什么更深层次的东西呢?

  韩晓平:国家各部委发布了一些新的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限制速度,不能开得太快了。为的是把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区分开。自行车会要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而电动摩托车可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把它变成了两种不同的产品,服务于不同的消费群体。深圳在国家政令颁布之后,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要开放空间。政府开放空间,一方面满足了低收入者的出行问题,又节能环保;另一方面也保证了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的安全。这两方面都能满足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政府遵循民意,保护更多消费者的利益。

  主持人:我觉得不光是在电动自行车这件事情上,在城市管理的其他方面,比如说我们之前屡次提到的像流动商贩的管理等等,是不是都应该还是在民主的程度上再继续的有所提高呢?

  韩晓平:行政管理也是两难。如果太疏于管理,一些民众会提出反对的意见。但管理以后,又会影响另外一些民众的意见,有时候在这中间找平衡对政府来说有一定难度。深圳的这一做法为今后的城市管理开了先河,如果大家对政令有不同的意见,在给能获利者相应空间的同时,使政令能够保护更多的人。比如电动自行车在自行车道上行驶,如果速度太快,确实会有危险。如果速度能按照国家的标准降下来,政府就应该给他空间。今后城市管理也一样,要保护一部分人,同时尽可能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平衡。

  主持人:按说关于电动自行车政令的修改应该是获得公众百分之一百的支持,但不乏一些担忧的声音,有人就认为如果和过去一样,在主要的市区全时段限行的话,这个禁改限的作用不会有特别明显的体现,您怎么来呢?

  韩晓平:深圳一些道路是没有自行车道的,都是机动车道,如果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既不安全,也影响城市的交通效率,所以现在政府还是有限制的,在机动车道不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能让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不能排除未来一些专用的交通工具,比如电动摩托可以进入到机动车道去行驶,就能提高了的效率。所以要特别区分,就是电动自行车是要跟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一起的,为了更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和利益,骑电动车不能有机动车一样的速度,会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

  主持人:其实不仅仅是深圳,全国的电动自行车都存在管理方面的难题,您觉得到底难在哪?而今后电动车的管理怎么样才能更行之有效呢?

  韩晓平:政府在坚持管理规范上一定要有勇气和决心,既然这是电动自行车,就必须按自行车的要求,时速不能到35、40公里,这样的话就既威胁了自行车骑车人的安全,又威胁了行人的安全。如果是电动摩托车,可以按照摩托车的要求。对于中国来说,不同城市的发展阶段不一样,大量的农村地区、中小城镇或者县一级的城镇可以骑摩托车,用电动摩托车来代替传统摩托车,是有好处的。但在大城市里,只能发展自行车,发展低速的电动车,因为高速车辆在人群拥挤的大城市里,确实有危险。所以还是要更多的考虑那些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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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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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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