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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2011年08月03日 14:16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车 沈生 摄

  “喝酒不动车,动车不喝酒。”自从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后,这句话越来越深入人心。但是,饮酒后是否还能骑行电动自行车?很多市民对此却一直很迷惑。

  8月2日凌晨,大东区发生了一起疑因酒驾电动自行车肇事致死事故后,本报记者对沈阳市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酒驾”的问题进行了走访,结果发现:对于电动自行车车主“酒驾”的监管,目前比较薄弱;很多电动自行车车主,并没有意识到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观点A:

  “酒驾”电动车隐患多

  市民高先生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本身就存在很多安全隐患。目前市面上的很多电动车并没有完全执行国家标准,有的车速甚至能达到四五十迈。而且不管受没受过培训,任何人都可以骑行电动车。

  高先生称,他以前也曾经酒后骑过电动车,受到酒精麻痹后,他很难像清醒时那样很稳地操作电动车。

  除高先生外,还有不少受访的市民认为,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存在很严重的安全隐患,应该进行严厉处罚。

  观点B:

  骑电动车少喝点酒没事

  在大东区、沈河区和和平区,记者先后拦下了20余名骑电动车的市民。对于酒后能否骑电动自行车的问题,有一半以上的车主表示,他们从没有在酒后骑过电动车。但是也有车主称,因为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不快,所以少喝点酒应该没啥。

  车主迟先生说,他觉得电动车和自行车一样,只要骑车时意识清醒,完全可以安全骑行。但他也表示,如果是醉酒状态,最好不要骑电动车。

  交警:

  酒驾电动车也是违法的

  8月2日下午,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因此醉酒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可能使用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进行刑事处罚。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是不被允许的。按规定,应给予酒驾者50元罚款的处罚。

  律师:

  “酒驾”电动自行车应重罚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的谭德明律师认为,由于电动车实际行驶速度已达到可以伤人的程度,因此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管力度。

  谭律师称,交警部门应加大对酒后骑电动自行车而引发肇事的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刘强 季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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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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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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