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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车贴”:可轻松但不可轻佻(2)

2011年08月22日 16:51 来源:青岛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势头很猛 褒贬不一

  贴上了创意十足的车贴在大街上展示自我,已经成了目下一些个性张扬、不甘寂寞的年轻人的时尚之举。于是那些形态各异的车贴就如一个个小小的感染源,引起市民的关注和议论。尽管在时下道路越来越拥挤的情况下,小小车贴确实能成为一种“旅途调味剂”,但是,对这些简单小贴纸上传达出来的不同文化态度和信息指向,广大市民依然褒贬不一。

  支持者一般以年轻人居多,他们认为,在私家车的私地盘上做点自己的喜欢的事,无可厚非。“这些有趣的图画和幽默的句子,不但可以让本来千篇一律的‘大众脸’私家车变身‘潮流范儿’,还可以让开车中的烦闷一扫而光,我觉得非常好。”刚刚买了新车的市民王鸽平说出了年轻人的心声,他给记者展示了他的新车后面贴出的“当您看到这行字时,离我太近”的车贴。他告诉记者,因为自己是新司机,这个车贴主要是委婉地提醒后面的司机多关照一下新手,别靠他太近。他说,“实践证明,效果不错。”

  但是一些中年市民依然无法接受略带有挑衅性的车贴所传递的信息。驾龄20多年老司机杨先生告诉记者,前两天在人民路上行驶,他居然看到前面一辆红车上贴着“醉酒驾车我不怕,李刚就是我爸爸”的车贴,“这种车贴简直是挑战人们的神经,我完全接受不了。”更有甚者,市北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她在小区里见到过更雷人的车贴:“公安局长是我爸,杀人放火都不怕。”她说,这类车贴传递的文化是暴力和血腥的,完全无视社会规范和道德底线,应该严格禁止。

  车尾文化:应在规范中张扬个性

  那么,对于这种车贴到底有没有专门的管理和规范呢?市南区一位交警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但他表示,交警部门只能依据该条例对影响交通的车贴进行处罚,对于其上面的内容并无监管权限。而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私家车的车身上未经审批是不允许做广告的,但是如果车贴内容与广告无关,工商部门也无权干涉。

  对此,市社科院社会研究所姜红副研究员告诉记者,法规限制是一种制约手段,但个人修养也应该成为车尾文化的重要标志。对于一些过火的车贴,她表示,个性要有限度,毕竟,私家车虽是私财产,但车尾上文化态度却有可能成为公共文化的一部分,不可太过轻佻花哨和血腥暴力,低俗车贴展示给人们的不是个性和创意,而是自我修养的缺失。更有岛城律师界人士认为,私家车车身并非车主“自留地”,随意在车身上暴力“涂鸦”会影响市容环境,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个性化“车贴”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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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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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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