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汽车频道

实施一月效果欠佳 老旧车淘汰新政很多人没吃透(3)

2011年09月20日 11:3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政策解答Q&A

  老旧车淘汰新政指南

  1、什么时间完成的淘汰老旧机动车,才能享受补助?

  答:只有在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车主将老旧机动车报废或转出本市的,才能领取政府补助奖励。

  2、什么是计算使用年限的依据?

  答:计算依据为车辆的注册登记日期和申请淘汰日期。

  3、车辆使用年限6-8年及8年以上如何计算?

  答:车辆使用年限计算方法:车辆报废转出日期,大于车辆注册登记日期的年加8后得到的日期,车主享受8年以上的补助标准;车辆报废转出日期,大于车辆注册登记日期的年加6后得到的日期,小于车辆注册登记日期的年加8后得到的日期,车主享受6年以上8年以下补助标准。

  4、享受政府补助的车辆范围?

  答:使用6年以上的车辆,报废或转出北京的可享受政府补助。黄标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财政供养车辆以及2008年3月1日后注册的轻型车和公交、环卫、邮政车辆除外。

  5、企业奖励是否有有效期?

  答:有奖励有效期,会在奖励凭证上详细注明,超过有效期的奖励凭证作废。车主应重新申请企业奖励。

  6、奖励凭证如何使用?

  答:奖励凭证在购买新车时直接抵扣车价款。在企业的销售点,通过车主和销售单位的双方确认,奖励凭证才可使用。

  7、是否强制淘汰老旧车?不淘汰有什么限行措施?

  答:不是强制淘汰,目前也没有限行要求。是对车主自愿淘汰更新的鼓励措施。通过鼓励措施,达到加速老旧车提前淘汰更新,减少机动车的排放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大气环境质量的目的。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赵婕】
    ----- 汽车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