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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超标电动车流入南昌二手车市场

2011年09月20日 13:52 来源:南昌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9月1日起,南昌市区内超标电动车及燃油助力车不得上路行驶。根据我市出台的措施规定,凡前往报废点报废的车辆除了残值费外,将得到200元现金和预存200元费用的公交IC卡。然而,南昌市二手电动车市场的车贩子开出了比政府补偿更高的价格收购超标电动车。之后,许多本应该报废的车辆通过车贩子之手,又流入到市民手中,继续奔驰在道路上,造成了诸多交通安全隐患。

  “车贩有的就是在二手车市场开店的,直接向有电动车的车主询问是否卖车,还有的就直接在报废点附近蹲守,看见有市民来办理报废车就上前谈价。”吴先生致电本报说。

  昨日上午,记者在洪都大道上的二手电动车市场走了一圈后发现,很多悬挂有临时通行标识的超标电动车放在店内出售,销售人员正在清洗新收购来的电动车。

  记者在与一位李姓车贩攀谈时了解到,根据车况不同,目前悬挂有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车出售价格在1100~1300元。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李家庄附近的专门出售二手电动车的几家店面,其中一位店主表示,目前这种二手超标车辆在该地段销售非常火爆,价钱一般都在千元以上,该店同时也收购二手超标电动车,价钱从优,看车况定价。

  19日下午,记者骑着一辆电动车来到红谷滩一报废点附近,还未到报废点,一位中年男子就上前询问记者车子是否要卖?当记者表示想卖时,对方开出了400元的收购价格。
记者表示价钱太低,对方说道:“现在收购超标电动车的价格就这样,如果是在9月1日之前,你向政府申请报废车辆,就能享受优惠补偿,除获得车辆残值费外,还能获得200元现金与预存200元费用的公交IC卡。现在,你只能到报废公司报废电动车,也只能得到残值费了。”对方说道。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称,私自处理报废的超标车辆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车主将车辆出售后,一旦新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极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南昌市交管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超标电动车主不要只看见眼前利益,将车辆售卖给车贩子,车主以后承担连带责任的隐患远大于目前获取的利益。交管部门同时提醒,车主自己也不要骑行已到报废年限的电动车,因为这种车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目前,悬挂有临时通行标识的超标电动车只能前往报废公司自行报废。(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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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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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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