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日前宣布,本月20日,我国商务部批复了福田汽车与戴姆勒的《合资经营合同》。历经9年的磋商与努力,福田与戴姆勒的合资终于修成正果,预计10月底前双方可取得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
福田戴姆勒合资项目总投资为63.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56亿元人民币,双方按照各50%股权成立中重卡合资公司,其中,福田汽车以现有的欧曼业务可拆分资产经评估后的28亿元人民币出资,戴姆勒以等值现金出资,合资年限为50年。合资公司将生产福田汽车现有的“福田欧曼”中重卡产品和戴姆勒许可的排放标准和动力分别达到欧Ⅴ和490马力的OM457重卡发动机,达产后,整车生产能力为每年10万辆,OM457发动机为每年4.5万台。福田汽车将保留“欧曼”中重卡产品专有技术、专利、品牌等无形资产的海外市场使用权和所有权;戴姆勒将提供技术和专家支持,帮助合资公司提升产品质量,并协助研发针对国内市场的新产品。
此外,戴姆勒和福田汽车的合作打破了此前中外车企合资中,中方仅负责生产制造,品牌及技术均由外方主导的惯例,开创了中外车企以中国为运营中心,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中国汽车自主品牌的先河。(记者 王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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