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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前虎:汽车三包为车主维权 车企理应客观对待

2011年10月28日 09: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王前虎:汽车三包为车主维权车企理应客观对待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前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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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8日电 日前,汽车“三包”规定立法听证会昨天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前虎在接受中新网汽车频道采访时透露,汽车三包意见稿,到现在已是十年九稿,消费者也面临举证难的问题,并且呼吁车企理性对待汽车三包的出台。最后王前虎说,“规章会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出台。”

  汽车“三包”意见稿 已是十年第九稿

  王前虎透露给中新网汽车频道,从第一次要求就汽车的三包的规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到现在,实际上已有10年,而今天的“规定”已是第9稿。 早在2002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正式给各地消协下发通知,要求就汽车三包的规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到现在2011年,实际上是十个年头。

  王前虎认为这十年是中国汽车市场由稚嫩走向青年的十年,如果说没有这么一个过程,那么中国的汽车市场在初级阶段就出台了一个汽车三包,那可能到今天还要大幅度修订,那么到了今天成熟的市场,应该说成熟的消费市场,它呼唤着汽车三包的出台。

  消费者普遍面临举证难问题

  在26日的听证会上,有消费者提出来关于举证难的问题,一个产品出了技术上的问题,让消费者提供举证,消费者有的时候是举不出来的,只知道这个车出了故障。一个专家代表提出,应当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只需要举证这个车出了问题,然后经营者应该举证不是我车的质量问题,否则就应当承担责任。 

  王前虎也对举证责任倒置表示认同。他认为应有一个立法的原则,当发生争议的时候,在举证的问题上,举证责任应更合理的分配。王前虎补充道,除了鉴定机构之外,其实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出据证明,比如交通事故怎么发生的?以此认定原因,比如是爆胎,或者由于路面存在大坑或者修路,这个责任就不需厂商承担,应由公路的所有者来承担,但如果鉴定是由于其他车辆的事故导致后续车来不及采取措施,比如在正常超车的情况下,另外一个驾车人违章了,发生事故,那这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做一个认定出来是谁的责任。

  鉴定机构有技术能力

  有汽车企业的代表质疑像中消协这样的机构是否懂技术、能否制定相关的三包规定的情况,王前虎在采访时说:“我不懂技术,但我们有懂技术的人,有研究机构、有鉴定机构,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处于弱势。实践证明,这些专家能够出于公心,在我们修订这个三包方案的过程中给予技术上的支持,能够保证这个三包规定是公平、可行的。”

  针对有的车企提出国外并没有汽车三包规定的说法,王前虎说,国外没有,但是国外车企的服务做得比“三包”还要好,因为你不敢不做。王前虎最后表示,中国汽车市场如此巨大,如果你不善待消费者,就会失去市场。

  “三包”为促行业良性循环 望车企“及时觉醒”

  在汽车“三包”听证会召开之前,就有一些车企对此抱有怀疑甚至反对的态度,对此,王前虎直言不讳:“目前征求意见三包,其实真的是一个最低门槛,任何企业都能做到,只要他想做都能做到,所以说,再有人站出来痛心疾首的反对,或者是诉苦,或者抱怨我认为那是表演。”同时王前虎指出,多数企业给消费者的一些相关的自己定的三包的这些规矩,有很多是高于国家的规定。

  王前虎认为,汽车三包它的优点是在于过去很多消费者的认为,消费者的主张和经营者、生产者之间的主张,存在矛盾。而汽车三包就是一个尺子。是有利益行业的健康发展,汽车质量的提高,汽车维修以及售后服务质量的提高,它会使中国已经达到1亿辆的汽车保有量汽车消费大国加速的进入成熟。(中新网 汽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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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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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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