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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市排查逾4000辆校车安全隐患

2011年11月23日 14: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甘肃正宁县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园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学生校车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各界关注。深圳市教育局昨日向媒体通报称,目前深圳的“校车”有4000多辆(该数字包括中小学自有校车、学校租用的校车、社区自有车辆),每天有10多万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正宁校车事故发生后,深圳市教育局已要求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

  市教育局还解释称,深圳没有公办学校配校车相关规定,因为一直以来,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没有安排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如校车要办理《校车许可证》,严格按照《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由车主单位向市公安车管部门提出申请。

  深圳校车有三种营运模式

  据介绍,深圳的校车最早出现于1994年,当时主要是幼儿园使用。进入21世纪后,深圳机动车辆猛增,校车数量也日趋增加,目前深圳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自有校车2943辆,学校租用客运车用作校车的1000多辆,社区自有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300多辆。而据统计,目前深圳每天有10多万学生乘坐校车上放学。

  记者从市教育局提供的《深圳市学校自有校车》统计表发现,2943辆自有校车中,公办学校(幼儿园)校车数量为357台,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数量为2568辆。而宝安区的自有校车最多,达到1068辆,其中公办学校(幼儿园)为189辆,民办学校(幼儿园)为879辆。排在第二位的是龙岗区,自有校车总数为859辆,而其中民办学校(幼儿园)就占了773辆。

  据介绍,目前深圳校车主要有三种营运模式,分别为财政拨款购车、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购车、学校租用营运公司的车(有校车资质)。

  在财政拨款购车模式中,又分为两种情况,分别为公办中小学购买并办理了校车许可证,主要用于接送学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同时用于学校行政办公用车,接送教职工上下班,没有向师生收取任何费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向学生收取一定金额的乘车费,属于保本甚至是亏本运营。

  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购车是指免费接送居(村)民子女上下学,由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负责相关费用。而学校租用营运公司的车(有校车资质)模式,主要是一些寄宿制学校租用营运公司的车用于周五、周日接送学生,由学校每车指派1—2名随车管理员负责接送管理,所需费用由学生家长均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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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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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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