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购买“下乡汽车、摩托车”需注意四大问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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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协:购买“下乡汽车、摩托车”需注意四大问题
2009年12月09日 07:43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汽车、摩托车下乡是继家电下乡之后我国采取的又一惠农举措,深受广大农村消费者的欢迎。但在实施中,有的经营者将不在下乡品牌、型号范围内的车子混在其中销售。为此,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购买下乡汽车、摩托车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要到汽车、摩托车下乡指定店购买具有“汽车、摩托车下乡”标识的产品。“指定店”标牌是通过商务部门审核备案,由各省家电下乡办公室根据各销售网点的“备案编号”统一制作和颁发的。经销商销售此产品时,都要在车辆保险杠上的后部车身表面上标注“汽车下乡标识”“摩托车下乡标识”。

  二,注意辨别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型号、最高限价和《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购买“下乡汽车或摩托车”时,要到县区或乡镇财政所查阅“下乡汽车、摩托车”品牌、型号和经销商目录。也可以登录各省工业和信息化网或商务厅网进行相关查询。

  三,要确切了解“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以“下乡汽车”为例,其具体补贴标准为:购置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销售价每辆5万元及以下的,补贴销售价的10%;销售价每辆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在黑龙江省,以购买4万元的哈飞下乡车为例,国家给予4000元补贴,省政府还会再补贴2000元,补贴总额度达6000元。

  此外,购买时须索要正规发票等购车凭证。应注意核实、确认发票上的开具时间,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号,车辆类型、合格证号、发动机号、识别号、价款以及销售单位全称等事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确保申报补贴和落户时没有不必要的麻烦。(记者颜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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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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