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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中美过招知识产权保护

2011年01月13日 09: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北京海关驻朝阳口岸办事处查获五百余件侵犯汽车零配件商标专用权的货物。(资料图)中新社发 雷虹 摄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中美过招知识产权保护

  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不管是出于维护其技术优势的利益考量,还是出自意识形态的政治偏见,都不太可能将核心、关键技术转让给中国

  本刊记者/申欣旺 文/彭玺睿

  随着胡锦涛主席访美的临近,中美关系中突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再次被人关注。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23日,在不到一年间,美对华发起18起“337调查”。

  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以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发起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此类调查一般称为“337调查”。

  根据“337调查”所适应的法律条款与实践,绝大多数案件都涉及知识产权而非一般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实际上,这是美国对他国推行其垄断性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主要机制。

  遭遇美国“大棒”

  “337调查”的这个数字在过去十年是89起,平均每年10起。但在2010年数字猛增,中国第一位知识产权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温旭律师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美国对华‘337调查’已经不再局限于特定领域和行业。”

  对他国企业而言,“337调查”的基本特点是,启动程序简单;诉讼管辖地只能在美国,美国对他国实为规则垄断;应诉动辄需要数百万美元的诉讼费;应诉不一定能赢,但只要不应诉就意味着包括被诉企业在内的整个行业将被限制进入该领域市场。

  除了“337调查”,年度“301报告”也是美国在全球推行其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另一个主要机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每年都要向总统提交一个年度“301报告”,对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评价。

  不同于“337调查”,“301报告”针对的是国家,不是商业实体。采取的应对措施是贸易政策制裁,不是对单个企业的处罚。如果某个国家一直是“301报告”中的“优先观察国家”,美国政府就会不遗余力进行对付,或外交施压,或WTO诉讼。

  中国正是其“优先观察国家”之一。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曾在2006年为中央政治局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授课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中国加入WTO以来,中美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争端接连不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美国朝野将其国内经济问题归罪于某些中国因素,这是不合时宜的。”

  这些“中国因素”最为明显的正是人民币汇率问题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吴汉东认为,“国际经济政治总体上会呈现一个纷争的态势,不可能绝对相安无事。但知识产权保护更多的是要寻求合作,增进互信,而不是简单地采取报复和制裁。”

  但令人困惑的是“很多外国媒体有关知识产权的涉华报道充斥着大量负面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给我形成的印象是,要想在西方国家引人注目,那就指责中国;要想在指责中国时引人注目,那就指责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据田力普介绍,2010年9月23日,日本《产经新闻》报道了美国议会举行听证会抗议中国“放任伪造产品”。10月4日,路透社报道了美国国务院副国务卿罗伯特·霍马茨呼吁欧盟联手施压中国以改变知识产权及外商投资政策。

  吴汉东认为,“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非仅来自国外的压力,而更多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中国正致力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等一起,都是一个基本的治国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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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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