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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下周起向低收入困难群体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2011年01月13日 18: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广州1月13日电(廖宴思)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13日向媒体公布,从下周起,广州将再次向全市低收入困难群体一次性发放1-3月临时物价补贴,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700万元,近16万低收入困难群众受惠。

  李治臻介绍,今年的第一季度由于正处于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加上近期的气候寒冷以及节日的惯性作用等因素,广州市物价仍将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为此,广州决定继续向低收入居民发放1-3月的临时物价补贴,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据悉,这次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对象包括:低保、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以及社会福利机构的政府供养人员。发放标准分为两档:低保、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60元,3个月一次性发放每人18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政府供养人员每人每月40元,3个月一次性发放每人120元。

  李治臻介绍,这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不仅将范围扩大到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和社会福利机构的政府供养人员,而且提到了发放标准(每月提高10元,3个月共增加30元)。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700万元,近16万低收入困难群众受惠。

  据悉,2010年,为应对物价上涨,广州市已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了5个月的临时物价补贴,减轻了低收入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

  他表示,一直以来,广州民政局、财政部门坚持每月按时按标准发放低保救济金,并在物价上涨幅度较大时,及时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活,形成了长效机制,得到了困难群众的一致认可。

  李治臻介绍,临时物价补贴将从下周开始发放,要求月底前全部发放完毕,发放形式与以往一致,均通过银行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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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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