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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欲退货 商家称返金券所购商品不退还现金

2011年02月17日 15:40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孙女士用购物返金券买了一个电热水壶,因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便多次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出尔反尔,不肯退货。孙女士不服,遂投诉。昨天,经工商管理所人员调解,商家终于表示可以换货。只是,孙女士经过这一番折腾,对今后再用返金券购物已心存畏惧。

  今年1月21日,孙女士在某电器卖场选购了几件电器。根据商场活动规则,孙女士得到了返券金600元。随后,她按照商场返金券需当天消费的规定,用400元返券和现金99元又购买了一个电热水壶。孙女士说,当时导购称该电热水壶能拨掉电源保温24小时,考虑到节能、使用方便的缘故,她听从了售货员的推荐意见。但回家试了几回,她认为该商品远不是导购说的那么回事,电热水壶热开水后,只能保温大约两个小时,比导购介绍的24小时保温效果差远了。

  同月24日,孙女士以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找到商家要求退换其他同类商品。但商家以该导购不在为由,让她下次再来。27日,孙女士再来交涉,商家终于认可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同意换货,并在孙女士的购物发票上签注了解决方案。然而,令孙女士生气的是,当她又看上了一款价值399元的电热水壶,要求商家退还自己的现金99元时,商家不干了,立马反悔了当初的约定:返金券所购商品不能退还现金。“商家如此做法,还有什么信誉可言!”孙女士质疑。

  日前,孙女士找到庙前工商管理所反映情况后,才使此事有所进展。但商家只表示,愿意为孙女士更换同类型商品。对此,孙女士有点无奈。“商家搞促销发放返金券,仅限当天使用,特别容易让人被动消费、盲目消费。而一旦用返金券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一些商家却会认为是消费者得了便宜还事多,所以不冷不热地推拖消费者。为此,孙女士很想给商家提个建议:若真想让惠消费者,就不妨实实在在打个折,让消费者购物时少些烦恼。 (记者 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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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亦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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