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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悖于道德"被封22年 安全套广告何日解套

2011年03月11日 16:0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安全套广告被认为有违我国社会习俗和道德,198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其下了禁令,一直沿用至今。相关人士近日提出,这22年前的“老法规”是否该与时俱进了?

  马来西亚籍华裔Malcolm Yap先生是安全套品牌“杰士邦”的大华南区总监,他想为公司的新产品做推广时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在中国,安全套不允许在媒体做广告。

  这条禁令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89年10月13日下发的《关于严禁刊播有关性生活产品广告的规定》。规定称:“一些有关性生活产品的广告向社会宣传,有悖于我国的社会习俗和道德观念;无论这类产品是否允许生产,在广告宣传上都应当严格禁止。”

  广东省性学会理事郑立新主任医师说,这条禁令的出台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是可以理解的,那个年代“性”还是个敏感词汇。但近22年过去了,整个社会早已时过境迁,如今人们大胆谈“性”,“性文化节”年年火爆,安全套广告有悖社会习俗和道德观念的理由应该不成立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禁令沿用至今一个最“有力”的理由就是,允许做安全套广告等同于鼓励性行为。郑立新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安全套不同于其他性用品,有重要的防病和避孕功能。目前社会中性行为已经非常活跃,在这样的现实下,还不如教会人们如何保护自己。广东省“性学会”曾对广东流动人口性健康做过调查,发现10个打工妹中就有5-6人曾意外怀孕,三成打工仔不使用安全套。

  安全套在预防艾滋病上可以说“功不可没”。国务院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据记者了解,广东的疾控人员甚至深入到性工作者中教她们正确使用安全套。我国每年向群众免费派发的安全套就达十余亿枚。

  允许做,为什么不允许说?

  广东省计生委主任张枫赞同大力宣传和推广安全套。“避是避不过的,躲也是躲不过的,该发生的事总是会发生的!那还不如让安全套进村入户,让每个百姓都知道”。

  据了解,在欧洲多国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正规媒体是允许播放安全套广告的,不过会有一定限制,比如尺度限制(不允许露点)或是时间限制(在晚上7点到10点孩子们放学回到家这段时间不得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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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失败案例

  1998年10月,“杰士邦”以一句“无忧无虑的爱”,在广州的80辆公共汽车上亮出中国第一条安全套广告。当时广州市民反应激烈,有人投诉说这将“腐蚀青少年的心灵”;有的甚至打电话给“110”。33天后这条广告就被有关部门勒令撤下。

  2000年5月,“杰士邦”安全套广告牌再度现身武汉汉江桥旁一栋大厦,仅仅20个小时,该广告即被当地工商局撤下。

  2007年7月,上海地铁车厢出现过一则关于“特洛伊的故事”的安全套平面广告,很快便被上海工商部门责令整改并紧急撤下。

  2008年,上海地铁的移动电视中曾经播放过杜蕾斯投放的广告,当时就引发了极大的争议并最终导致广告被撤。

  市民逐渐宽容

  有5岁女儿的深圳市民李平对允许安全套做广告感到无所谓,他反问:“现在电视里的接吻、床戏镜头还少吗?”

  广州30岁未婚市民王春的看法是,安全套广告最好能婉约些,毕竟中国人还是比较含蓄的。

  性学专家支持

  被誉为“中国性学第一人”的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条22年前的禁令也许早被它的制定者忘了。而且他觉得国外的安全套广告非常漂亮而且有创意,并不会渲染赤裸裸的性。 (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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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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