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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费消费陷阱多 最终解释权属于霸王条款(3)

2011年03月21日 09:1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邱建国:这个事还是往后说,我想往前倒倒,我们中消协曾经有一位主任,曾经办过一张卡,我说你平时很节约这个人,我说你为什么办这个卡,他说我外围的情况已经调查清楚了,这个老板在我们旁边的小区买了两套房子,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所以敢办这个卡。主持人说的证据,我觉得第一是合同,这是第一证据,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商家也有义务把一些涉及到消费者必要权力的一些条款告知他,用明显的语言或者是明显的字体告知他,提醒消费者注意;第二个,每一次消费的次数,消费的情况要有记录,这个也是一个重要证据,还有商家在服务方面有没有违约行为,这也要做记录,也有纪录,包括录音、录像,如果有的话,这个在事后的维权当中都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主持人:消费者的权益需要我们在消费之前就要去注意一些细节。要不然事后维权恐怕成本会比较高,如果没有这些证据。

  主持人:办这种预付费消费卡是为了能享受更多优惠的价格,如果办了卡以后消费者还不停的遭遇各种各样的收费,那一定会有一种上了贼船的感觉,我们一起看这样一个案例,汪小姐她说办卡才合10块钱一次,不办卡要20块钱,你看办那多合适,这是美甲卡的服务人员在游说汪小姐的时候说的话,在这种游说之下,汪小姐一次性交了600块钱,这样她每次美甲就能享受到5折优惠,汪小姐觉得自己经常美甲,办了这张卡还是很划算的,原来要20,现在只要10块,打了一个对折,可是没有想到,汪小姐第二次消费的时候就遭遇了这样的待遇,你要在上面画花吗?加钱,要镶钻吗?加钱,要好的指甲油吗?还得加钱。汪小姐就很惊讶,不是说好了这些都是打完折以后直接从卡里面扣吗?原来20现在变10块了,他说你的会员卡只是做基础性的护理,如果在这个基础上面画花或者镶钻都是要单加钱的,汪小姐还想继续使用这张卡,只好降低要求,她说那你算算吧,打完折之后多少钱,我另付给你,对不起,这些单加的费用是不打折的,要全部按照标价用现金来支付全价,汪小姐很委屈,她说,我办的卡只能做最基础的护理,剩下的钱还得继续花钱才能享受,做美甲这种基础护理我自己在家里就能做了,万般无奈之下汪小姐只好选择继续消费,要不继续消费这600块钱的美甲卡就算是泡汤了,钱已经付给他们了,这种消费模式算不算讲它是钓鱼工程,都有点轻了,算不算一种欺诈?

  邱建国:涉嫌欺诈,先用低价来诱使消费者办这个卡,办了看以后持卡消费设置种种障碍,这种情况,商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商家的这种花言巧语所诱导,比如说今天早晨我来之前也去做了洗衣服,也推荐我办卡,说可以打8折,交300块钱可以打8折,后来我算一下,一件衣服30块钱,我打折的话是24,我这6块钱损失我先担了,但是我弄一明白。

  主持人:您每次去洗衣服愿意单交钱。

  邱建国:我愿意单交钱,我多花点钱我省心,这6块钱的损失我吃在明处。

  主持人:这也是一种消费选择。胡律师您觉得我们的消费者如何能够避免类似于汪小姐这样的消费陷阱的经历呢?

  胡刚:我觉得可能首先第一点要搞清楚对方提供的或者商品到底是什么样的,应该有一个明确的一个约定。

  主持人:问清楚了,并且不能在口头上面,要有文字性的约定。

  胡刚:可能的话尽可能书面的方式,当然咱们在实践中,比如说美甲大部分可能都是基于口头,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口号也能成就一份合同,但是双方的歧异可能在拿呢?或者说是刚才邱主任提到的商家涉嫌欺诈的在哪?他说一次可能20块,如果说办卡可能有优惠,但这个一次和所谓的后面增加限定性的约束成为叫基础护理,如果你加花或者加钻另外单收费,这个是双方产生歧异或者分歧的矛盾焦点之一,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在此之前,特别是消费者搞清楚相关的定义和术语,这样可能会避免今后一些麻烦,同时我们也可以说的稍微宏观一点,今天我们讨论主题是预付费的商业模式,这种商业模式可能对商家来说现在是非常流行的一种方式,因为它有几大特点,第一它能够吸引大量的快速吸引大量的现金流,而且他利润很高。而且这个消费的频率一般也比较高,同时最重要的一点是对消费者有一个绑定,这样他不会到其他的竞争对手哪里去消费了,所以成为商家竞相开辟的一个利润的增长点,而且对企业来说绝对的低风险,但是对我们消费者来说绝对是高风险,所以刚才邱主任说他个人的消费习惯,可能洗衣来说先去体验一到两次,再考虑未来是否要办卡,我个人理解是非常理性、理智的方式,我们首先要建立一个概念,预付费消费模式本身是有它的好处,但是首先它是风险比较高的,所以我们前期可能更好的建议大家的是先做一些体验,然后把一些基础性的服务项目、内容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而且要了解清楚未来可能如果说是要签订这种一次性缴费很高的情况下,可能会接受的哪些服务和具体的服务内容等等条件。

  提示:办卡消费不要太乐观

  主持人:是,特别是我觉得还要提醒大家就是对我们未来的时间和生活有一个良好的预期,不要太乐观了,比如说办了一个什么游泳卡,我想着一周游两次,发现两个月都没去游一次,这样的情况也很多。

  胡刚:我说一个个人的例子,就是游泳,一模一样的例子,有一年我在比较正规的游泳馆办的,然后附近正好有一个单位办游泳卡,非常优惠,因为原来可能办卡还要2、30,结果到这个,一次可能合十块钱,当时正好春节期间,可能很多朋友可能回家了,那时候感觉很舒服,没什么人,等春节元宵节过了,人就上来了,很小的游泳池,感觉那味都不太一样的,我可能就是说这里面就是刚才主持人提到的,比如说还有可能你出差或者是工作单位的变更,因为很多消费本身是有一个特定的地点的约束,如果这种形式变更的话可能也是一个潜在的风险,就是说对消费者来说本身也是有情况的变更,提前预估一下这种情况,这样比较好一些。

  主持人:包括去健身房,我们办公室的同事抱怨过,本来买了一张健身房的年卡,结果后来发现其实去健身房健身是一件很折腾的事,你你要从这,当然离我们办公室很近了,就在我们台附近,你拎着包走过去,然后换衣服,简单还得进入一下状态,大概基本上3、40分钟过去了,你健身完了还得洗,还得回来,这至少又是3、40分钟过去了,你为了跑这个30分钟的步,就等于将近一个多小时是在这个方面,你甚至不如早上到公园跑两圈更加方便,对于很多预付费消费方式,大家都要预先心里面也一个盘算。

  邱建国:为什么我说它涉嫌欺诈呢?汪小姐已经做了让步了,我降低自己的要求,你打完折之后我再交给你多少钱,基础护理就算基础护理我再交给你,他怎么说的,对不起你得拿现金付全价,显然不是善意的。

  提示:合同要仔细研读

  主持人:这就是有一个消费陷井,所以这些都需要我们消费者在办卡之前就详细地问清楚,两位嘉宾不妨在这里给我们消费者支支招,我们在预付费消费的整个过程,都应该脑子里面想些什么,我们问什么,最后再签下什么文字性的协议呢?邱主任?

  邱建国:我觉得这里面应当说是一个系统的,消费者在消费之前一定对自己也得搞清楚我要消费什么,消费多长时间,我的消费的频率是多少,我是不是真正需要这个东西。第二个,我可能承担的风险是多少,你不能光想着优惠啊,你还有风险啊。折扣越大风险越大,预付的金额越大,风险越大,预付的时间周期越长风险越大,这个消费者一定要搞清楚。

  主持人:是,就像我们台附近有一个理发店,预存几万来着,好像是5万可以打两折,后来我想我这辈子剪头恐怕用不了5万块钱。

  邱建国:第三点,我觉得是对合同一定要仔细地研读,里边有一些情况如果写得不清楚了,理解模糊的,赶紧把这个条款补上,遇到可能的哪种情况,双方怎么约定约定清楚了,必要的时候请胡律师帮着看看;第四点我觉得保留证据,在各种情况下,我消费的情况一清二楚,对方提供的服务状况一清二楚。第五点,依法维权。

  主持人:非常重要的五点,胡律师您有什么提示吗?对于消费者。

  胡刚:刚才邱主任已经说的非常全面了,我重复一点就是说,要牢固建立起一个概念就是说预付费这种消费模式本身有它的好处,但是它确实是一个风险比较高的一个项目,所以在此情况下我们要牢牢的建立起一个控制风险的这么一个理念。第二就是说是对于自身的情况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对于对方的资信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有一个充分的评估,比如说对方的信誉,商品或者服务的口碑,他已经经营的期限还有公司规模等等,关于公司规模,这里面展伸地说一句,我们现在有些公司是采取所谓连锁或者是加盟的情况,不是采取直营的情况,这样它往往是一个服务的单体,总店或者说他的直营店他的服务能力比较好,质量比较高,应不等于他的加盟店、他的连锁店服务水平就一定高,而且还有一个小细节,如果是仅仅针对服务来说,有时候我们往往针对某个老师他的教授很好,但这个老师可能未来会走,等等类似的情况,还有比如说我们在实际消费过程中,我们的会员卡,或者服务卡,现在往往是电子式的,我们到底消费了多少次,这个证据或者说是这个材料本身只有在商家一边才能得到,所以我们是不是有没有必要有一个双方对于消费次数双方共同确认的流程要大家定期的由商家出具一个可以机打一个小单据就可以了,然后订立合同,合同中要对服务标准、服务次数、服务质量,如果说是使用其他商品的品牌,还有整个的有限期限、有限次数、使用权限、违约责任,比如退费的方式都有一个比较细腻的规定,另外最主要一点,还是要搞清楚对方主体是谁,有时候 对方可能拿一个菱形章或者椭圆形章说是什么俱乐部什么的,这个可能在法律上或者我们司法实践中认为不是一个适格的原告或者被告,背后应该是由一个公司或者相应的经营主体来经营,这几方面都是要提醒大家注意。

  专家:建立诚信担保金制度

  主持人:所以说这些在消费之前就需要把这些工作给解决清楚,要不然在事后遇见一些风险的时候我们消费者的权益有可能被侵害,那么在预付费消费维权的时候,大家也都发现了很多消费者维权很难,难在哪,我们重要的结点在哪呢?邱主任?

  邱建国:我觉得最根本的,做预付费消费的商家是应该做一个诚信的行业,这是一个诚信行业,消费者预先头几年就把钱交在你手里实际上买的是一个信用,如果这种信用没有办法保证的话,后边的矛盾就会越来越多。所以我是建议应当能够建立一个诚信的担保金。

  主持人:诚信的担保金?

  邱建国:你从一个行业的角度搞也好,从单体的企业搞也可以。

  主持人:具体怎么操作呢?

  邱建国:等额,你收取了多少等额的担保多少,放到第三方这么一个机构,担保起来。这样的话一旦你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一旦有违约行为对用户有保障,对用户实际上提升了他的消费信心,我到这买东西,到这消费,交多少钱,交几万块钱,我也不用担心他卷款外逃,这样对拉动消费,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主持人:我们非常相信在市场经营主体当中想做骗子卷款潜逃的恐怕只是极个别极个别的几个,大多数的经营者还是想把自己的生意做好有更多的顾客能够越做越大,这种情况下,我们商家的服务品质,我们的诚信度就显得特别重要,我们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刚才邱主任提到类似于青岛这样的格式合同也特别好,我们的消协部门我们的部分监管部门能不能在这方面更多的做一些文章呢?

  邱建国:当然,作为消协组织来讲,就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面对预付费消费这种乱相,消协组织有责任和义务尽量消费者规避他的风险,所以青岛市消保委这种做法我觉得是值得推荐的。而且我们中消协也对预付费消费进行专题的研究,希望不久能够有一个更好的一个办法能够出来,最大程度上保障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持人:我们也希望这样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好的措施能够尽快的出台,今天非常感谢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和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胡刚律师和我们一起来交流预付费消费方面的话题,谢谢两位嘉宾。

  邱建国:谢谢主持人,也谢谢广大的听众朋友。

  主持人:感谢大家的收听,明天同一时间欢迎继续收听《天天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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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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