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广州将再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增幅为近年之最

2011年03月21日 21: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广州3月21日电(张乾铄 廖宴思)广州市从4月1日起将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广州城镇平均低保标准和农村平均低保标准将分别提高17.14%和24.23%,增幅为广州1995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的历年之最。

  这是记者21日从广州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的。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治臻表示,经此次调整,广州市城镇平均低保标准将从398.75元提高到467.08元,提高幅度17.14%;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303.57元提高到377.14元,提高幅度24.23%,农村平均低保标准达到城镇的80.7%。

  李治臻说,广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后,以低保标准为基础确定的基本医疗、分类救济等社会救助标准也相应提高,同时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面。广州财政每年新增支出资金1.3亿元,预计享受低保救济和优惠减免政策的城乡困难居民将新增12000多人。

  据广州市民政局方面称,广州市去年12月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变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镇人均收入水平联动的增长机制,明确当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到一定水平并持续6个月时,将启动调整机制,提高低保标准,使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因物价上升而降低。

  此前,广州曾通过发放临时物价补贴,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居民的生活压力。就在今年第一季度,广州市向低收入居民发放了总金额达1.36亿元的1月至3月临时物价补贴、春节慰问金、中央和广东省一次性生活补助。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官志雄】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